作者itac (阿克)
看板einvoice
标题[心得] Re: [心得] 使用共通性载具遭到拒绝可向
时间Fri Jan 22 00:10:33 2016
※ 引述《LiToKing (LiToKing)》之铭言:
: 国税局意见信箱
: 台北国税局 https://goo.gl/kqlYBb
: 北区国税局 https://goo.gl/AThZ5b
: 中区国税局 https://goo.gl/FFc3XB
: 南区国税局 https://goo.gl/Z7Hpb7
: 高雄国税局 https://goo.gl/MX10e4
: 继之前出示共通性载具遭到拒绝两次之後,决定写信询问国税局看看
: 选你所发生的地方国税局网页去写信即可,我都先选总局,总局会再分案下去分局处理
: 如果你有详细叙述店家的名称及分店名,国税局通常都会用E-Mail的方式回覆你
: 国税局会以电子发票实施作业要点第二十一点:
: 「买受人持共通性载具索取电子发票者,营业人不得拒绝。」
: 去函你所反应的店家要求改善
: 不过不知道会不会改善就是了,但至少反应国税局会做处理。
我自己有针对无法使用载具索取电子发票这件事跟平台上反应过五次,
其中三家在我下次去消费时(约超过一个礼拜之後),就可以用载具索取了,通常他们都会说我是第一个使用载具的消费者X D。
另外两家倒就是完全没有想要改进的意思。
基本上我在反应时会把店名、地址、时间、发票号码,都写清楚,这样他们就会回信说会通知相关人员办理,不会再多问一次,供大家参考。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One 801e.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4.144.8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einvoice/M.1453392635.A.F32.html
1F:推 LiToKing: 有反应总是会有用的 01/22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