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nk (conk)
看板einvoice
标题Re: [心得] 使用共通性载具遭到拒绝可向国税局反应
时间Mon Jan 18 15:47:44 2016
我前几天将远传电信没有小平台(归户功能)写信给大平台
没想到他的回覆竟是如下:
感谢您对电子发票的支持与爱用。
公用事业开立电子发票采变动载具之方式,开立发票後可於公用事业提供之网站
查询您的发票资讯;若有中奖发票将由公用事业以简讯、电子邮件或其他适当之
方式通知您中奖,并由公用事业邮寄中奖发票或至配合超商事务机(ex:7-11 I Bon)
列印中奖发票。惟归户至共通性载具之服务系需由营业人开发之服务,
请向公用事业客户服务中心提出改善建议,谢谢您。
要民众写信给远传电信
让人觉得民众写信没有权威,他们也只是听听而已....
唉唉.....
让我有点失望
※ 引述《LiToKing (LiToKing)》之铭言:
: 国税局意见信箱
: 台北国税局 https://goo.gl/kqlYBb
: 北区国税局 https://goo.gl/AThZ5b
: 中区国税局 https://goo.gl/FFc3XB
: 南区国税局 https://goo.gl/FFc3XB
: 继之前出示共通性载具遭到拒绝两次之後,决定写信询问国税局看看
: 选你所发生的地方国税局网页去写信即可,我都先选总局,总局会再分案下去分局处理
: 如果你有详细叙述店家的名称及分店名,国税局通常都会用E-Mail的方式回覆你
: 国税局会以电子发票实施作业要点第二十一点:
: 「买受人持共通性载具索取电子发票者,营业人不得拒绝。」
: 去函你所反应的店家要求改善
: 不过不知道会不会改善就是了,但至少反应国税局会做处理。
--
Albert Einstein:
The most powerful force in the universe is compound interest.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3.190.25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einvoice/M.1453103267.A.425.html
1F:推 LiToKing: 大平台的客服信箱感觉非公务信箱,投国税局比较好。 01/18 15:51
2F:→ LiToKing: 因别问题写过给大平台信箱,回的很草率,国税局首长信箱 01/18 15:52
3F:→ LiToKing: 是会发到各分局的承办人回覆 01/18 15:52
4F:推 suaveness: 我上次是写信到行政院院长那边...再往下转给财政部 01/18 16:36
5F:→ suaveness: 後来回覆的蛮详细的,或许可以试看看? 01/18 16:37
7F:→ conk: 感谢:) 01/18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