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omorium (门外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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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闲聊] 网路作品相关问题 - 经营读者
时间Tue Jul 5 10:26:58 2011
任何作品,不论出版实体书或是利用部落格发表
作者都应该妥善的经营读者,如果有忠实的读者
发现有人侵权,读者就会是最有力的证人
那应该怎麽经营读者呢?现在几乎无论实体书或部落格
作者通常会用社群网站经营读者(实体书方面出版社通常会要求,因为利於行销)
不少部落格作者用部落格提供的社群工具
例如,倪采青用痞客帮
http://rosenovel.pixnet.net/blog
网页至底有一条工具列,那是给同是使用痞客帮的网友订阅等
不过单一部落格服务仍是不够的
她也有用噗浪
http://www.plurk.com/rosenovel/
允许读者直接加入成为她的粉丝,追踪她所发的讯息
网路知名旅游部落格 Morris
http://yuminghui.pixnet.net/blog
他就是用 Facebook 的粉丝专页经营读者
http://www.facebook.com/Morristrip
利用粉丝专页也常见於电脑相关的部落格
例如,重灌狂人
http://briian.com/ http://www.facebook.com/briiancom
海芋小站
http://www.inote.tw/ http://www.facebook.com/inotetwfans 等
利用社群网站经营读者的好处,就是作品一旦在部落格发表
就可以把连结贴到社群网站给读者知道,给读者阅读
有读者读过作品,广为人知的话,相对如果有人侵权
作者自己可以处於法律上相对有利的高度
但须留意,读者或粉丝不是作者拿来号招、抵制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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