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Sil (Ryhpezlis)
看板eWriter
标题Re: [闲聊] 自费出书
时间Tue Jul 5 00:52:11 2011
修过着作权法的课程,不过有一段时间了,有错误请多指教XD
1.
ISBN 的作用就如同 monomorium 所讲,只是证据问题
着作权法我国采创作主义,就是创作完成时即享有着作权保护
而 ISBN在诉讼上可能只是间接证据,证明该着作发行於 ISBN登记时间
举例 ISBN 载明出版日期 2011.7.5,只能证明这本书在2011.7.5 发行
而不能证明这本书的创作完成时间,或只能证明这本书在2011.7.5 发行
但如果又有一本盗版书籍於 2012.7.5 发行,
ISBN 这时候就能作为直接证据,证明这本书侵害你的着作财产权,
因为 ISBN证明原书於 2011.7.5,那 2012.7.5 这本书就是罪证确凿
2.
那创作完成时间呢? 很难举证,但是在现今网路发达情况下,
若该着作有上网,可能於 ISP、搜寻引擎、发表平台留下蛛丝马迹
而这些蛛丝马迹,就是证明你着作完成或公开发表的时间
若没有上网呢? 那可能就是出具档案,不过在档案完成、编辑时间
可以用软体更改之下,这证据有所争议
文献手稿,又刚好有着作完成时间,或去化验墨水至少残留时间(误
应该多少有所证据效力,不过最重要的还是法官心证问题
举例来说,今天 A发现 B着作与其相似,於2011.7.5提出告诉,
A 提出着作手稿,载明着作完成日 2008.7.5 纸质泛黄,墨水色淡
B 提出,这着作我在 2009.7.5 有 ISBN登记发行
另提出着作手稿,乾净无暇,墨水鲜艳,载明着作完成日 2009.5.5
监定人C 监定两份手稿,墨水残留皆逾2年(有这技术吗 ?)
这时候到底该相信谁 ...? 很难选,所以保留创作期间与权利期间
之相关文献与资料,就非常重要,可能可以作为补强证据。
3.
看到文章与我非常类似,他有侵害着作权吗?
这问题很难,个案认定,有无侵害着作权认定只有判决後才知道。
着作这东西讲白了就是主观,只要着作人有展现其个人特质与精神价值,
难认其有侵害着作权,讲白点就是着作展现自己的独特性,就很难认定是否有侵害。
但抄袭文字与文字相似是两种问题。
客观上抄袭,就是copycat,直接复制贴上,有明显的侵害外观;
而"相似"就有主观上的问题,可能背景设定、架构、人物描写什麽都很类似,
乍看之下似乎是抄袭,但是又有不同味道在,就非常难认定。
举例来说,有部小说写了一位英雄出发去屠龙,路途中有队友加入,
旅途中到达城镇就发生 1.魔物入侵 2.贵族/领主迫害 3.鸡毛蒜事等
然後不小心邂逅了女主角 A B C D E F G H ...Z 等26位,经历了7749天,
终於杀掉了 N+1条龙,回到家乡後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A 版本,邂逅了 25位女主角
B 版本,杀掉了 N-1条龙
C 版本,经历了 9981日
这A B C 到底有没有抄袭 ...? 这就有很大的争议空间,还是只能靠个案认定。
同人志 或其他二次创作,就有较为明显的侵害外观,但原着作人对於二次创作,
多为鼓励或证明其原着作热门、或乐观其成,惟在法律上还是有所争议
在着作权诉讼,通常会请专业监定人进行着作监定,如该领域从业人员、学者等
监定争议着作相似度与独特性等,再交付法官心证。
所以在这里又有问题,监定人怎麽看待着作的独特性 ? 这又是一个大问题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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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othertime:手稿可以在创作完後以邮寄寄回给自己 07/05 10:27
2F:→ mothertime:这样邮戳日期会变成确切的证据 07/05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