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uraBill (张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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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徵文] 台湾超级英雄--台北/莱恩超人(Lionman)
时间Wed Jul 7 03:47:19 2010
这里是天母棒球场,现在是十月中旬,这里举办着职棒联盟的总冠军赛,第七场,狮队对
象队,目前打到九局下半,两出局,比数是零比零平手球数两好三坏。
站在投手丘上的,是象队的王牌救援投手,打击区则是狮队的第四棒。
就在两方气氛相当凝重的时候,本垒板後方突然冒出了五个蒙面怪人。
「只要有棒球的地方,就有正义的怒吼!」红衣怪人用着气势磅礡的嗓音吼着。
「风把我吹到哪个棒球场,我就会在哪里出现。」蓝衣怪人故作潇洒说着。
「我们一起乘着风而来~」黄衣怪人带着一把木吉他唱着。
「我们一起乘着风而去~」黑衣怪人合着。
「萌啊萌啊~啾!」粉红怪人(女)跳着奇怪的舞蹈。
「我们就是棒球战队!!」五位怪人齐声说道,背後还放烟火作为背景。
天母球场一万多人见到这几位怪人的演出全部傻眼,不久之後就来了一队警察
把这五个人带回侦讯。
「等、等一下,我们五个人还要上场打球,挥出逆转的全垒打啊!!」
红衣怪人被警察拖走的时候,还不停的说着这句话……
「这什麽鬼东西!退稿!」编辑大人「朱公」又一次把我的小说退稿。
「可是朱先生,你不觉得这次的作品很有趣吗……」我话还没有说完,朱公
又对着我发飙。
「哪里有趣了!一开始感觉还挺正经的,但是後面那什麽蒙面怪人的出来
是怎样!尤其是那个台词,根本就是从特摄片、还有其他动画台词当中
干来用的!还有棒球战队那个梗根本就是实况野球某代的剧情,怎麽看我都觉得
这种东西根本不能用,你给我滚!」
就这样,我又再次落寞的离开出版社。
我叫阿镇,是个梦想能成为职业小说家的男人,目前在棒球场扮吉祥物打工。
或许你一定会觉得很疑惑,职业小说家跟球场吉祥物有什麽关系呢?
原因就是我忘不了棒球。
以前高中的时候,我曾经是个能投出时速一百五十五公里快速球的投手,
甚至还有大联盟球团要我去美国打球———
可惜在高中的最後一场比赛,我把我的手投坏了。
原本以为可以在上大学的时候能够重新找回高中时那个自己,但是我完全
忘记怎麽投好球,球速不若以往不说,连控球都没有。
於是我就只好放弃棒球,把大学读完以後就去当兵,在当兵的时候也想了
很多,也希望哪天自己能够把最爱的事情转换成文字,所以就决定要当个
职业小说家,但是我忘不了棒球,球感尽失的我想到唯一留在球场的方式,
就是在棒球场打工。
这也就是我为什麽会去当吉祥物的原因。
今天我又在天母棒球场扮莱恩了。
莱恩是统一狮的吉祥物,一直以来我都是统一狮的球迷,扮自己支持球队
的吉祥物,就算夏天的时候又闷又热又臭薪水也不是很高我也甘之如饴。
我一如往常的在场边表演後空翻,小孩子们也很喜欢我的表演,而且跟球迷之间的互动也
很不错。
而且今天统一狮还赢球,真是太好了。
比赛结束之後,我一如往常的把我的莱恩服还给公司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位
女性尖叫着:「有扒手!」
我当下想都没想,也不顾身上还穿着莱恩的衣服就跑去追那个扒手。
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把那个扒手给压制住了,也把她的皮包给
拿回来了。
一旁的路人有的还以为这是一场秀,甚至还有喊着Bravo的,这里好像不是
音乐厅吧?
警察在不久之後也赶到将扒手给逮捕了。
当我把皮包还给那位小姐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脸颊发烫,心跳也不断加速。
那位小姐面貌清秀,绑着马尾的她真的超正的。
「谢谢你,莱恩先生。」她笑着跟我道谢,我觉得我快溶化了。
但是因为我现在只是个不会说话的吉祥物而已,因此我也只能举起右手,
竖起大拇指「回礼」。
隔天早上穿着莱恩衣服的我上了报纸的头版,甚至还有记者打电话到我的
租屋处找我,我完全不想接受访问,所以我就把我家的电话线拔掉。
不然我这样根本没办法写稿子……不过现在就算要我写稿子我大概什麽都写
不出来。
因为我一直在想那个马尾正妹……还是正姐?
「还有机会再见到她吗……?」我喃喃自语。
然而,见到她又能怎样呢?依现在的我真的要养活自己都很难了,就算能
跟她约会什麽的,顶多就是做个朋友而已。
啊啊……我真的很爱自寻烦恼呢。
上网找寻写作灵感的时候,看到首页的新闻都是什麽「莱恩超人」的,
拜托,我只是行个举手之劳而已,这堆人真的小题大作……不愧是台湾,
什麽事情都可以拿来当话题!
自从那天以後,我去打工的时候,每次都会被人称为莱恩超人,而且有些
时候真的很像有什麽东西「上身」一般,发生一些很神奇的事情。
例如明星赛的时候,有个吉祥物棒球竞赛的活动,在球速大赛跟打击大赛
我都拿下了冠军。
球速大赛拿冠军其实也还好,再怎麽说以前我高中时期好歹也是很强的选手。
但是打击的部份就太夸张了,明明好几年没有碰球棒了,甚至以前高中时期
打击率一成都不到,结果我把喂球投手的球打出去好记球不说,还打了
三支全垒打……。
然後有一次在第九局下半落後十分的情况下,统一的打线竟然大爆发,
硬是把比数逆转,而且逆转的那一分碰巧是支满贯全垒打,打出去的时候
我刚好双手指着中外野方向的全垒打墙,球也真的往那个方向飞出去。
这件巧合也让我上了体育版,幸好只是小小的版面。
不然要是再有什麽奇蹟式的胜利搞不好都会被归在我头上,这样岂不是变成
克劳萨二世,任何事情都会被说是神蹟……那样太可怕了。
这样子的日子持续了大概两个月。
就在「莱恩超人」热快要退烧的时候,有一家新开幕的拳击会馆想到要办个
小型的比赛,找了统一狮帮忙做宣传,作为吉祥物的我当然也得出席。
始料未及的是,拳击会馆的老板联想到中日龙的吉祥物,也打算学他们,
让吉祥物跟其中一位选手搏斗,过程要拍成搞笑节目。
我的老天啊,怎麽老觉得这段好像在蜘蛛人看过?
上场比赛之前,我看了看对方,个子跟我差不多,身材精壮是一定的,
怎麽看都像是中量级以上的水准……真的要打吗?
「不必担心,只是做个样子而已,你可以全力打过来。」那位选手跟我说。
「真的……可以吗?」别开玩笑了,这样讲真的会让我觉得毛毛的啊。
於是我就对着那位肌肉男挥了一拳,我完全没有想到这一拳竟然让他来不及
挡住,准确的命中肝脏部位!
肌肉男抱着肚子瘫软在地。
「漫画明明不是这麽演的啊!」我抱着我的莱恩头套大喊。
「这一拳……漂亮,你的左拳相当有力……就算称为『梦幻左拳』……
也不为过……。」这位选手痛的在地上断断续续的说着。
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一个白发老人在场边拍手,他长得实在是超像叶问
他儿子的,只是他头发比叶准多太多了。
「好!好!好!确实不错。莱恩超人,你通过我们的测验了。」
我对这种状况真的一头雾水。什麽鬼测验?
「我们台湾现在就是缺乏一个能够鼓舞人心的超级英雄。」
老人自顾自的讲了起来。
「你给我等一下,我根本不想当什麽超级英雄啊,我只是单纯的想要帮人而已
啊,而且我自己连未来都很渺茫了,我还能做什麽!」
「这样就够了。因为一个人在贫困的时候要是还能帮助别人,这才是真爱。」
救命啊,我真的搞不懂这个老人在说什麽,真的是颠三倒四的。
「你可以不用有什麽特异功能,只要有心,你就能成为超级英雄……」
我准备转身离开老人,离开拳击会馆,回家写我的小说;因为我真的搞不懂,
我只是奉命帮公司宣传而已,为什麽事情的发展会变成这样呢?
正当我这麽想的时候,老人讲了一句话让我不禁回头。
「你还想见到那个女人吧?相信我,请你一定要相信我,只要你同意之後以莱恩超人的身
份活下去,你就能看到你想见的人而且还能跟她共度一生。」
完蛋了,老人竟然知道我真正的弱点而且还对我使用「相信我之术」,
我感觉到老人的头上装着木叶护额,拜托拔掉啊,恶毙了……我开始相信
你了……。
於是我就走回老人面前。
「好吧,我之後就以莱恩超人的身份活下去。」
「很好!好!好!这样我们就有一个超级英雄可以去对抗邪恶的黑金财团了!」
於是我除了原本的莱恩吉祥物、业余小说家之外又多了一个身份,也就是
莱恩超人!
莱恩超人与他快乐的夥伴们就这样踏上了对抗黑金财团的修炼之路,他们之间
的故事说也说不尽,咱们在此就先打住……他们的青春,永不结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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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久没有写小说了(上次来参加徵文也都是一年前的事情了……)所以收尾不太好,
谢谢把这篇有些恶搞的故事看完的ew板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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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149.141
1F:推 white07:好欢乐XD 07/07 09:36
2F:→ KimuraBill:谢谢白大的评语:) 07/09 13:17
3F:推 jjimmy:这结尾急转直下啊! 07/11 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