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yen (小小打字兵^^)
看板e-seller
标题Re: [问题]引用网路书店的连结做介绍,是否触法?
时间Thu Aug 9 17:37:14 2007
1F:推 mooneyess:是不触法啦,但是违反拍卖规定,外部连结都会被下架喔 08/09 14:07
无意冒犯m版友,但因为你说的"外部连结"范围太大,会造成混淆,
Yahoo不是禁止所有外部连结,是有以下的情况才禁止
不得填写任何网站或网页之网址或连结,例如:
a. 其他经营商品交易、销售、买卖或竞价的网址或连结,即使是Yahoo!奇摩经营之购物
服务也在禁止的范围。
b. 招揽会员或蒐集会员资料之网址或连结。
c. 部落格(blog)、电子报、个人相簿、家族、个人网页、BBS、留言版等网址或连结,
即使是由Yahoo!奇摩提供也在禁止的范围。
d. 非直接商品说明的网页,如连结到该品牌的官方网站首页。
e. 金流(指任何线上付款机制)或物流厂商之网址或连结。若需说明接受何种金流或物
流方式,请填写「接受ooo付款或采用ooo寄送」
因为使用连结照片也算外部连结,但不在这个规定之内。
觉得Yahoo真的是收越多钱规定就越多,
禁止a项,我觉得还算正常,毕竟其他购物或拍卖平台为敌人,
当然不希望用自己的人气为敌人作陪,
可是b、c两项,其实是卖家稳定客源和行销的一种方式,
e项大概是因为他们原本跟ezpay合作,现在跟中国信托合作,
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和往後可能自行开发金流系统,所以才明言禁止吧。
不过~~~~这个规定有漏洞喔!!!
除了a项不管你放在哪里,都算违规,
其他的你只要不写在商品页面就没关系,(例如关於我,或者卖场首页)
有点矛盾吧@@|||
因为我不懂像是电子报,写在商品页面跟写在关於我有什麽差别,
为什麽一个禁止,一个不禁止呢?
有谁能解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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