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lderhan (珍红老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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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情报] 雅虎奇摩总经理邹开莲 涉买纳骨塔逃税千万
时间Sat Apr 14 14:49:24 2007
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post_484655.html#484655
>>邹开莲说,「当时我每天忙都忙死了,听代书这麽建议,想都没想就说OK。」她说,代
书认为捐赠的纳骨塔应以市价衡量,但国税局认为应该要用实际购买价格计算。早在去年
六月她就将欠税补清,但补完税还遭到检调约谈,她也全部据实以报,没有欺瞒。
A:
什麽!经营号称台湾第一大入口网站的总经理,她忙死了,没有时间诚实缴税,但是有时
间低价买进灵骨塔、再以高价捐赠给政府,达到节税,不,正确说法是税捐稽徵法第41条
「诈术逃漏税」。
什麽!雅虎奇摩也经营网路购物、网路拍卖,邹总经理知道要按照「实际」成交金额、还
是「市价」收取手续费吗?
什麽!雅虎总经理不会分辨「漏报」、「诈术漏税」吗?简单来说,忙死了,不小心少报
了所得、或重复申报扣抵额这叫漏税,被发现当然会补税、罚款;蓄意购买或浮报假发票
、假收据,这是以诈术、不正当方法逃漏税,按税捐稽徵法第41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六万元以下罚金。 」
诈术逃漏税当然有刑责,联合报别在哪里混淆视听!
>>联合报说:「财政部表示,购买不实捐赠收据抵税手法,早已不新颖,税捐机关一般都只
会对涉案人补税,并加处漏税额二倍的罚款,不会触及刑责。」
A:
这是哪位不肖财政部官员说的笑话?
意思是税捐稽徵法第41条是定好玩的吗?公开宣扬不会有税法刑责,狗官一个,连具名都
不敢,莫非又是联合报「自己说的」?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37999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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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0.71.231
1F:推 azax1236:每天数钞票数到忙死了.... 04/14 15:28
2F:推 leejihchi:一楼的我笑了 04/14 17:09
3F:推 richjf:联合报自己报也不是新闻了.动不动就一堆找不到人的专家学者 04/16 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