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horn (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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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网拍光碟 无血统证明易被抓
时间Mon Feb 12 09:39:56 2007
中国时报 2007.02.12
网拍光碟 无血统证明易被抓
江睿智/台北报导
近年来,网拍已成热门商业交易方式,连小学生、家庭主妇都会上网网拍,但不小心
就可能触法!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表示,在网路上拍卖光碟,必须是正版或合法平行输入产
品,若民众无法分辨手中的光碟是不是盗版,最好不要上网拍卖,等於是留下证据让别人
来抓。
有些民众上网贩售二手光碟,却不知或未注意自己卖的是盗版品,结果遭权利人究责
,或追讨巨额和解金,非常倒楣。智慧局指出,民众在网路上贩售盗版影音光碟,即使只
卖一片也违法,可能招致权利人控诉,都有等着被告要坐牢风险,民众一定要小心。
智慧局建议,如果从价格、外观、包装等日常经验仍无法判断自己买的光碟是否属正
版光碟或是属於合法输入的水货,最好是不要上网拍卖,否则是留下证据让别人来抓自己
,一不小心,会给自己添很大的麻烦。
智慧局表示,民众在网路上拍卖或购买影音光碟,都要弄清楚销售来源,只要是来路
不明、没有印刷标签、在路边便宜叫卖的影音光碟,都可能是盗版光碟,要尽量避免购买
。如果民众不小心买下盗版光碟,官员表示,若只在自己电脑上使用并不违法,但若传给
他人、上传到布落格,或是上网转拍卖,就涉及违法。
当前网路拍卖盛行,纠纷也不少,撇开一般商品暇疵等消费纠纷,最恐怖的是误触着
作权法规定。
智慧局表示,依着作权法规定,不仅不可以做盗版品,也不可以卖盗版品,否则就要
负担法律责任,当然在网路上贩售也是一样。如果是手里保存的正版光碟或系符合法律规
定而平行输入的着作物(俗称水货),在网路上贩售,则不会有违反着作权法规定的问题
,也不用怕受到权利人威胁而需付出巨额的和解金,得不偿失。但如果是卖盗版品的话,
属於法律不允许的非法行为,必须要负担法律责任。
智慧局表示,若民众持有正版光碟,或符合法律规定而平行输入的着作物,上网拍卖
并不违反着作权法。网拍从国外带回的光碟,只要能举证证明是随着行李带进台湾就不违
法,但不能违反真品平行输入规定,例如,非法进口到台湾的影音光碟,在法律的评价上
,不属合法正版物,还是不能贩卖。
原文网址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
110507+11200702120016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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