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yinkt (love that)
看板e-seller
标题[澳客] 相机拍卖的後续
时间Fri Dec 29 01:49:04 2006
卖一台相机..型号都写得清清楚楚的
送货时还怕碰撞用宅急便送
拿到了以後第一篇说有不明的点点
後来证明是自己耍蠢将相机对到会反光的地方
一直说要退货什麽得
如果卖方一开始就说跟所预期的不同要退
这也不合道理
上网看到型号不会去灿坤之类的试用看看到底实际使用的会怎样
不要自己装可怜说我不知道这一款的用起来会这样
那这是我卖方要负的责任吗?
在我的认知中这应该是买方自己要负的责任不是吗?
买方的评价还留下说担心"以後"会坏掉
这一句的意思不就是说现在都没有任何的问题
那卖方的责任难不成还没了吗?
如果要试用过後不如想像中好用要退不是应该去电视购物买吗?
碰到这样的情况我应该都做到OK了吧!!
还是我有做不好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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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10.125
※ 编辑: Guyinkt 来自: 124.8.10.125 (12/29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