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rgamel (贾不妙)
看板e-coupon
标题[公告] 本板规定 更新3.2 <请进!!!!!>
时间Mon Dec 23 21:36:24 2013
本板欢迎大家分享电子折价券及折价券消费心得
因应电子折价券之流通制定了相关办法, 请各位务必阅读它.
A.发文类别:
1.
情报
关於如何获得折价券&购物金方式的各项情报
1.请勿发布
网宣/FB活动/红利网站连结
违者水桶30天
2.
分享
a.共用型折价券之分享
b.超过5个折价券代码的分享文
分享是好事, 但不要造成板上的负担
请将折价券代码发在同一篇, 不得一天多发相同类型的分享文
3.
代订
代订风险高, 自行消费最好!!
本板不鼓励代订, 发生争议请私下沟通.
<<不得因沟通纠纷, 发布泄露个人隐私相关文>>
规定如下:
1.不得收取任何现金报酬
2.非电子折价券请勿发文代订
3.交换完成请更改标题为[
已订]
4.一人七天限发文一篇
违者水桶30天
5.不得以分身帐号七天内重覆发文
违者水桶30天
6.不可手动置底(删旧文重贴新文)
违者水桶30天
7.本文内禁止包含任何推荐推文
违者水桶30天
8.折价券及购物金等购物折价, 须足额折抵
违者水桶30天
9.退换货必须依商店之规定, 不得拒绝退换货及取消订单.
A.代订文中必须加入「退/换货依商店之规定处理」之说明.
违者水桶30天
10.不得以规避商店规定取得之折价券提供代订
(例如:以重新注册取得购物金/折价券方式代订)
违者水桶30天
11.禁止向托订者收取货款之代订行为, 或提供帐号给托订者转帐
(仅限超商取货付款/宅配货到付款)
违者水桶30天并劣退
4.
交易
销售者请详细说明礼券使用规定及取得来源, 建议提供礼券照片.
购买者请自行判断礼券来源, 并以银行履约保证之礼券为佳.
发生争议请私下沟通.
规定如下:
1.转售行为不得违反商店规定.
2.限有价取得之礼券.
3.电子折价券不得销售.(如momo/博客来)
4.无法转让之电子红利点数禁止交易.
5.交换完成请更改标题为[
已售]
6.一人三天限发文一篇
违者水桶30天
7.不得以分身帐号三天内重覆发文
违者水桶30天
8.不可手动置底(删旧文重贴新文)
违者水桶30天
5.
心得
折价券消费心得及讨论
6.
交换
折价券交换请多留意「使用期限及限制」
发文务必详细说明折价券使用规定
发生争议请私下沟通!
规定如下:
1.交换完成请更改标题为[
已换]
2.一人三天限发文一篇
违者水桶30天
3.不得以分身帐号三天内重覆发文
违者水桶30天
4.不可手动置底(删旧文重贴新文)
违者水桶30天
5.仅限券与券之交换
违者水桶30天
7.
徵求
发文务必详细说明徵求之折价券及条件
若需要支付报酬, 请自行注意交易安全!
徵求交换请选[交换]类别
规定如下:
1.徵求完成请更改标题为[
已徵]
2.一人一天限发文一篇
a.徵求相同购物商店之折价券限三日一篇
违者水桶30天
3.不得以分身帐号三天内重覆发文
违者水桶30天
4.不可手动置底(删旧文重贴新文)
违者水桶30天
8.
其它
未符合以上各分类, 得以此类发文
不得故意选此类发文以避开各类发文规则
B.删文原则:
1.不符板规规定之po文
2.争议文
3.无效之分享(包含时效过期及数量不足)
4.误导之发文
C.通用发文及推文规定:
1.发文及推文中
禁止隐藏任何网赚/回馈/推荐...之任何获利(AP)之连结.
a.请务必显示完整连结, 并说明连结内容.
b.连结必须直接连结至官网, 不得以blog/facebook...等社群方式间接张贴
c.ap连结仅限[分享]文张贴, 且必须符合
分享文之规则.
违反者将水桶30天处分.
2.禁止以分身帐号规避各类发文及推文规定
违反者将水桶30天
3.禁止於他人发文中推代订/交换/交易相关讯息
违反者将水桶30天
4.闹板/洗板/假折价券将水桶30天及劣退
5.发文内容与标题分类不符或发文内容同时包含不同分类将水桶30天
D.惩罚原则:
1.基本款为水桶30天, 板主将视严重程度调整缩短或延长.
2.本板提供代订者皆是热心免费服务
托订前请评估购买意愿, 若取消购买请预先连络代订.
违约未取或拒收, 查证属实将水桶30天.
本次修改:
6.5.仅限券与券之交换
增列:
C.5.发文内容与标题分类不符或发文内容同时包含不同分类将水桶30天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42.75.176.84
1F:→ gargamel:本公告即日起生效并执行 12/23 21:36
2F:→ cdkyo:所以现在折价券不能换P币的意思? 12/23 21:53
3F:→ gargamel:p币本来就不应该拿来交换, 可以用作徵求的报酬 12/23 23:56
4F:→ cdkyo:那还不是一样有风险,当初就是徵求的人出问题,不是吗? 12/24 07:51
5F:→ cdkyo:导致受害者p币被回收,这样的6.5意义何在? 12/24 07:54
6F:→ gargamel:6.5的修正是因为增列c.5, c.5已包含6.5後段的"偷渡文" 12/24 10:30
7F:→ cdkyo:不合逻辑,c.5跟6.5根本没有关联性,版主若要禁券换P币 12/24 11:39
8F:→ cdkyo:理应连徵求文都禁P币换券,版主把障碍设那麽多,是想把活水 12/24 11:41
9F:→ cdkyo:搞成死水? 市场的活络性会因版规6.5降低 12/24 11:42
10F:→ cdkyo:现在却说6.5的修正因增列C.5,哪来的关联性? 虽说这版规对 12/24 11:44
11F:→ cdkyo:我没影响性,但真要执行6.5,强烈要求版主考虑徵求文也不该 12/24 11:45
12F:→ cdkyo:用P币换,不然根本是在打版规6.5的脸,一国两制 12/24 11:46
13F:→ cdkyo:且如同早上我所打的,用P币换券.券换P币的风险,根本也没因 12/24 11:47
14F:→ cdkyo:版规6.5而变低,反而变得更危险 12/24 11:47
15F:→ gargamel:本来就没有关连性啊, 之前偷渡代订文只列在交换文的规订 12/24 17:09
16F:→ gargamel:c.5增列是明订不能在文中有偷渡 其它分类的情况 12/24 17:11
17F:→ gargamel:既然增列c.5, 6.5後半段之"偷渡文 "一述则没有存在必要 12/24 17:13
18F:→ gargamel:你的疑问与这次板规的修改无关 12/24 17:16
19F:→ gargamel:且6.5限券与券交换之规订在2012/5即公告 12/24 17:22
20F:→ gargamel:只是板上没有夸张的违规情况, 所以没有执行水桶 12/24 17:23
21F:→ gargamel:以往p币蛮多都被用在分享(p币随意那种), 避免发文混乱 12/24 17:31
22F:→ gargamel:会再讨论後公告, p币违规会依帐号部 数值管理处规订 12/24 17:41
23F:推 werdna:那简单问一下,现在可发交换文用折价券换p币吗? 12/24 17:55
24F:→ werdna:若有版规但又没有执行,易让人混淆! 12/24 17:57
25F:推 cdkyo:同意楼上 12/24 18:53
26F:→ cdkyo:我的问题点只在版规6.5的规定让我混乱 12/24 20:29
27F:→ cdkyo:版规c.5我没问题 12/24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