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cats (心灵律动^^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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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关於高铁6一夏适用法律问题
时间Thu Sep 16 20:30:54 2010
明确答案是不是出来很久了 ?
不过版务自治 版主可以决定版务的走向 大家应该要给予尊重
只是提供之前得到的方向给大家参考
比方说 电影票买一送一
虽然说大家普遍认为290的电影票会变成一张145元
不过实际是却是一张290元 另外一张0元
卖290元的 不加价很简单
0元 = 免费取得的 要卖几元都可以
其实并不适用前文贴出来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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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符合法律的情形喔 (车票、运输、游乐票券)
现在6一夏根本还不是"有价票券" (很明显的 一张可以省多少都还不确定)
有的人搭台北-台中 或是高雄-台中 省的钱就 <<<< 北高来回的人
就算普遍大家都用来搭高铁 但是整体来说 这依旧仅仅只是套装行程的"折价券"
就像餐厅的王品的9折券 假设1个人去吃省100 20个人去吃省2000
省下多少因人而异的折价券 硬是要订定一个合理价格
只能说版主真的要承受很大压力 (辛苦了!!)
高铁优惠券 & 乐园券 皆是如此 省下来的费用因人而异!
我认为用版规维护版务是很棒的 也相信版大思考过後的决定
但是小小建议
用不适合的法律来危言耸听 其实没有意义
或是 版大见多识广 能提供一些更明确的违法理由呢?
这样大家也能对正确的事情有更深入的了解
对大家相信也是有正面意义在的
以上仅供参考 谢谢耐心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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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5.43.156.251
※ 编辑: fatcats 来自: 115.43.156.251 (09/16 20:50)
1F:推 sonwx :您说的是,那就用版规规范就好了,不要引用法条就好 09/16 20:58
2F:→ fatcats :其实我也是因为看到前文提到"明显违法" 才回的..XDD 09/16 21:22
3F:→ fatcats :毕竟折价券是用了才能省 但是不保证一定用的掉 09/16 21:23
4F:→ fatcats :这跟已经买到票有搭乘资格其实有很大的不同 09/16 21:24
5F:→ acanjian :楼上有在卖唷~ 09/16 21:30
6F:推 MohLih :6一夏不算是游乐票券? 09/16 21:37
因为这是社会秩序维护法的规范
如果今天我要回高雄 车票被垄断 大家不能用正常价格买到车票
导致
"带足金额" "本来可以正常购票"的民众回不了家 社会秩序会受到影响吧
但是现在折价券的意思是
如果没有 大家依旧能用正常价格 甚至信用卡的9折优惠购票
而非买了折价券 指定的班次就一定有你的位子可搭乘
所以并未影响到大家正常买票的行为
如果要说
本来就带不足钱的人 因为买不到6折券 导致回不了家而影响了社会秩序
这是否算是一种过度解读呢?
因为优惠本来就不是对全民开放的 如果要这样解读
那信用卡的九折优惠代买
因为收取代买费 也导致部份只有准备9折金额的人回不了家
结论变成代买因为服务收取跑腿费 却变成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 这不会怪怪的吗?
更有甚者 因为银行不核卡 导致只有准备9成车票钱的人回不了家
所以银行违反了社会秩序维护法? 这不会怪怪的吗?
不同点在於 本来可以 => 因为你导致不行
VS
本来就不行但是搭配你提供的优惠就变可以 => 因为你不配合导致不行
我的想法是这样...欢迎讨论
7F:推 MohLih :另外就是代订加价贩售的部分 已经明显有图利行为 09/16 21:38
8F:推 MohLih :公告前的我管不着 公告後希望想要贩售图利者能自制 09/16 21:39
这部分很抱歉我没有看到 可能删除的太快了
代订收取服务费的部分 理论上可以合法
用服务所花的时间换算基本时薪95元 其实跑一趟车站收个100元都还合理
不过如果没有包装好 自然也有其模糊的空间
因为我没有看到楼上所提到的原文 就不参与进一步的讨论
※ 编辑: fatcats 来自: 115.43.156.251 (09/16 22:10)
9F:推 MohLih :如果这样的说法可以成立的话 卖黄牛票者也可以说 09/16 22:11
10F:推 MohLih :我花时间排队 或在网路上抢票 所以每张加价XX元 09/16 22:12
首先我认为票与折价券 本质上就已经不同了
论点如上 "价值因人而异" & "不会因为有折价券而一定买的到票"
另外黄牛与代买之所以不同是在於
一个有事先约定 并为了特定人士进行服务
对售票单位来说 同样都是卖出一张票
不是特定人士自己去买就是约定的人士帮忙他去买
并不影响其他所有人的权益
而且就算事後有人出高价 代买也不能不将所购之物提供给原先约定好的人
否则即为债务不履行 属违法
因此没有"哄抬"
另一个是没有事先约定 先购买并贩售给不特定的人士 价高者得
※ 编辑: fatcats 来自: 115.43.156.251 (09/16 22:18)
11F:→ MohLih :是合理的? 09/16 22:12
12F:→ MohLih :八折代订北高高铁车票者 每张赚取(1490*0.4)-199=397 09/16 22:14
13F:推 hsinyeh :基本上 版主那两条应该都不适用 09/16 22:14
14F:→ MohLih :元的差价 然後说 我这是代订服务费/跑腿费 09/16 22:15
15F:→ MohLih :虽然说 委托代订者 也可以省到一些费用 09/16 22:16
16F:→ MohLih :但这应该算是很明显的图利行为 09/16 22:17
企业客户印象中有8~85折的优惠
如果他是用企业客户的身分 的确可以有这样的优惠无误
如果是搭配六折券 "创造"出来的八折
假如又是这样的内文 只能说该人请自求多福
如果是这样写 我也认为有违法之虞...
※ 编辑: fatcats 来自: 115.43.156.251 (09/16 22:21)
17F:推 hsinyeh :图利又不犯法 图利犯法的话街上商人都抓去关... 09/16 22:19
18F:推 MohLih :当然不是所有图利行为都犯法 只是我不想让折价券板 09/16 22:21
19F:→ MohLih :变成一个让少数人很容易营售图利的温床 09/16 22:22
20F:推 MohLih :如果是企业用户的八折代订 就不该只限北高&九月底前 09/16 22:24
21F:推 hsinyeh :那你可以禁止 无须引用法条说违反法律规定 09/16 22:28
22F:→ hsinyeh :事实上并没有 09/16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