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ny577 (不《小孩双姓》 就单身!)
看板dog
标题[资讯] 家有毛小孩,社区却规定禁养宠物怎麽办?
时间Tue Apr 13 18:04:06 2021
林帝佑 2021.04.12
「我的社区规定,2017年以後搬进去的住户,不能养宠物!」「是用住户搬进去的时间来
看喔!所以旧的住户可以养,我们不行!」佑佑和朋友聚餐,席间,他讲述了他们社区的
诡异状况。
现代人不养小孩、养毛小孩,宠物跟社区究竟要如何和平共处?这问题成为很多人的痛点
,加上朋友遇到的状况这麽诡异,怎麽可以不来学习一下相关知识呢?於是,佑佑请教了
景文物业管理机构董事长郭纪子,来分析一下「宠物」跟「社区」的种种情事。
问题1》社区可以禁止住户养宠物吗?
可以!在《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23条中规定:「规约除应载明专有部分及共用部分范围
外,下列各款事项,非经载明於规约者,不生效力」,其中就包含了「禁止住户饲养动物
之特别约定」。
白话文解释,也就是说,只要住户在住户大会(区分所有权人)中讨论、决议、并修改载
明在规约中,就可以禁止。当然,也可以特别禁止某些种类的宠物,不一定说禁止就是全
面禁止。
不过,像是上述「切年份」来禁止住户的状况,与法令规范不符。根据《公寓大厦管理条
例》第3条对於「规约」的定义很清楚:指公寓大厦区分所有权人为增进共同利益,确保
良好生活环境,经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之共同遵守事项。
也就是说,规约订定的目的是为增进共同利益而共同遵守事项,非限制部分区分所有权人
的权益。对於特定少数住户的权益限制,实务上要考量诚信原则、比例原则或权利滥用等
问题。
《民法》规定:权利之行使,不得违反公共利益,或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又依《公寓
大厦管理条例》规定:规约约定事项有违反法令之规定者,载明於规约亦不生效力。所以
上述以「搬进去的时间」来约束部分所有权人,并不合理,住户可以向管理委员会反映或
是报请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处理。
问题2》社区禁止养宠物,但我已经养了,怎麽办?
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对已经饲养宠物的原住户通常不会产生禁养的效力,只是不能
再养新的宠物,以「自然淘汰」的方式为上策。
当然,若是新订的规约里面有特别通过决议可溯及既往若干年,依目前法令还是会对住户
产生禁养效力,住户恐怕只能选择送养或搬家。经过社区表决通过并修订规约,是一项门
槛很高的决议,大家同意的事情,在社区自治与民主机制下,住户仍须遵守。
问题3》可以要求「宠物不落地」吗?
当然可以!郭纪子提到,实务上,多数社区都是由住户透过规约授权管理委员会订定社区
的「饲养动物管理办法」。若规定中有相关条款,住户就须遵守,如:中、大型犬类需戴
口罩;公共区域禁止溜放动物;任其自行游走时,将视为流浪动物,请清洁队捕捉等。
现在毛小孩愈来愈多,大家养宠物,也千万不要忘记敦亲睦邻,这样才能保有良好的居住
品质喔!
https://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m/GArticle.aspx?id=ARTL003004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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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冰(Gayle Rubin)首创 "(买卖)交易女人" (traffic in women)一词。〈交易女人:性的
「政治经济学」〉;请看《女性主义经典》一书,页167。(有女儿的爸爸妈妈最好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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