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blessme (请支持安乐死自由化)
看板dog
标题[新闻] 流浪狗便溺 好心饲主挨罚
时间Wed Jul 7 10:24:23 2010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641655/IssueID/20100707
流浪狗便溺 好心饲主挨罚
怕牠安乐死
法官:登记名下就应照料
【赖心莹╱台北报导】去年九月北市环保局清洁队在士林夜市旁逮到一只黄狗随地大便,
悄悄跟牠到夜市旁店家,店家称牠是流浪狗,清洁队立刻逮捕小黄狗,扫瞄晶片找到饲主
陈赐荣,依《废弃物清理法》开罚一千二百元,陈男抗罚辩称担心流浪狗被安乐死才登记
名下,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陈男有义务照料该狗,昨判他败诉。
情法相违
引发这起官司的小黄狗叫「小乖」,平日在士林夜市出入,因聪明乖巧,颇得附近店家们
喜爱。
清洁队派员跟踪狗
夜市口东山鸭头黄姓老板娘说:「小乖真的是流浪狗,我喂养牠十五年了,陈家夫妇也很
有爱心,每天从内湖来士林喂流浪狗,其实罚钱事小,他们争的是个理字。」陈赐荣则告
诉法官说:「保护动物人人有责,提出诉讼只是为了彰显政府对流浪狗的处置,不符合世
界潮流。」
去年九月八日傍晚,北市清洁队在剑潭捷运站停车场发现小乖随地大便,派员跟踪小乖,
走到五百公尺外的东山鸭头店家,队员看到小乖入内喝水、吃罐头,问店家:「小乖的主
人是谁?」黄姓老板娘回称:「小乖是流浪狗。」清洁队员立即电召捕狗队抓走小乖。
原地放养仅适用猫
环保局扫瞄小乖体内晶片,找到登记饲主陈赐荣,并依《废弃物清理法》饲主未即时清理
狗大便规定,开罚一千二百元。陈男辩称,小乖的确是流浪狗,平日由士林夜市附近店家
喂养,十年前小乖被捕狗队抓走,店家们心急如焚,担心小乖被安乐死,才推由他出面替
小乖植入晶片後放养。
陈赐荣还辩称,此举符合北市府施行的流浪动物原地放养政策,但北市府强调,该政策只
针对流浪猫,不适用流浪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後认为,陈男既然基於善心将流浪狗
小乖登记在名下,就应该负起照料义务,因此认定北市府开罚有理,判陈男败诉。
常见养狗 疏失罚责
●公共场所未现场清除狗便,可罚1200~6000元
●未让宠物植入晶片,可罚3000~15000元
●公共场所没系狗链且无成年人陪伴,可罚3000~10000元
●制造噪音或深夜喧哗,可罚6000元以下
●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可罚10000~50000元
●任意丢弃宠物,可罚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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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最可悲的一件事;
莫过於人世本来就是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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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68.196
※ 编辑: meblessme 来自: 123.192.68.196 (07/07 10:26)
※ 编辑: meblessme 来自: 123.192.68.196 (07/07 10:31)
1F:→ leavefly:都登记晶片了还装死说是流浪狗.. 07/07 11:00
2F:→ blueyun:这些罚责根本不痛不痒 只会拿小事开刀 真正弃养狗的又罚了 07/07 11:37
3F:→ blueyun:多少!? 07/07 11:38
4F:→ beccare:任意丢弃宠物,可罚75000元<<丢弃的人真正被罚的有几个?唉 07/07 11:45
5F:推 StarburyX:楼上 所以才硬性规定打晶片 这样随意丢弃才找的到 07/07 12:19
6F:→ StarburyX:我有看过宠物随意丢弃-->送到内湖-->通知主人但不领 07/07 12:19
7F:→ StarburyX:好几天後才过来办弃养-->印象中要5千UP 07/07 12:20
8F:→ StarburyX:可是真的没看过罚75000的 07/07 12:20
9F:→ Ampera:流浪动物原地放养政策,猫狗皆适用(可无晶片,但要捡耳) 07/07 12:31
10F:→ Ampera: 剪耳 07/07 12:32
11F:→ meblessme: 那为什麽欧洲是几乎没浪狗的国家 07/07 14:18
12F:→ meblessme: 而不是狗TNR示范国家? 07/07 14:19
13F:→ meblessme: 我们会听过猫镇,但没听过狗镇 07/07 14:20
14F:嘘 Szmanda:嘘你推文论点,又要转去你那TNR很烂不符合潮流的那个点吗? 07/07 19:04
15F:嘘 kelly5087:你看东西都只看一面吗? 07/07 22:38
16F:→ winddolphin:有"饲主"了又怎麽会是流浪狗?完全不符合流浪狗的定义 07/09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