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yun ( )
看板dog
标题[心得] 前饲主遗弃与晶片转让
时间Mon Mar 29 14:06:25 2010
快两个月前我捡到一只遭遗弃的拉布拉多,在当时我有PO求助文,
很感谢当时热心提供建议的版友们,
现在我已经顺利地(好像也没多顺利)将狗狗的晶片转到我名下,
我想把这阵子得到的经验与心得跟大家分享,也希望每只狗狗都能得到温暖的家:)
若捡到有晶片的狗,
通常动物医院在扫到晶片的当下,会就晶片上登记的电话帮你联络饲主,
但也有可能当下没联络上,当时的我就遇到这种状况,
医院便将饲主电话、姓名给我,要我自行联络饲主。
在我打了N通电话、传N通简讯後,终於找到原饲主,
但饲主明白表示弃养。
遇到这种状况,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请饲主出面办理晶片资料转让,
只要携带双方证件至各登记站(医院多半有承办此业务)办理,并缴交100元手续费即可
状况一:若无法以电话联络到原饲主(如登记的电话已无人使用...)
有些好心的医院会愿意帮你寄挂号信到该饲主的户籍地址作通知的动作,
若原饲主非恶意弃养,或许可藉由此方法找到人。
状况二:若不幸你遇到和我一样的状况,就是原饲主不仅不愿出面,还恶言相向,
建议找第三人居中协调。
例如:
1.亲朋好友:找懂得谈判技巧的亲朋好友协助是最方便的方法,
但缺点是一般人比较少遇过这种弃养动物的状况,所以失败率较高。
2.猫狗中途或义工:许多中途或义工在经手狗的过程中,
常会碰到这类避不见面甚至恶言相向的恶劣前饲主,
所以比较了解该用何种手段或管道逼前饲主出面办晶片转让。
当中方法千百种,有好言相劝的、送礼拜托的,
也有找动检所人员协助说要罚钱的...,
得视该弃养人的个性及态度作调整,可以找愿意帮忙的中途或义工讨论对策
3.动保协会:有些动保协会会愿意居中协调,
可经由志工的协调下请弃养人出面(或传真)签放弃饲养切结书,
认养人之後再拿切结书(需写明弃养人姓名、电话、地址、出生年月日)
和证件到动物医院办理晶片转让即可。
注:若动保协会愿意提供该协会的切结书,
则在弃养人填完放弃饲养切结书後,
认养人得再到协会填写认养切结书。
若协会不愿提供,放弃饲养切结书亦可自行拟定。
通常最保险的方法,是双方亲自出面,拿各自的证件约在动物医院办理晶片转让,
但事情总不会如此顺利,弃养人的心态通常诡异到常人无法理解,
所以在退而求其次下就只能以书面切结书的方式办理。
使用切结书的好处是双方不用见面,
但缺点是有些动物医院在担心日後会产生纠纷不愿办理,
每家医院作法不一,可能得多方询问。
4.动检所:我个人以为这是最万不得已的选择。
因为在正常程序下,必须将狗送入收容所,
动检所方面才能启动官方的力量对该弃养人进行通知、罚款等动作。
但这些动作都得等动检所方面跑完公文才能进行,
但此时狗都已经不知道在收容所待多久了!
收容所里疾病横生,谁都无法预料当中狗狗会发生什麽事,
这是一个对人最方便,但对狗最糟糕的选项。
在此说明一下动检所的流程:
民众拾获→送收容所→跑公文→官方发函通知原饲主
→原饲主出面a.领回 或 b.弃养(弃养後开放民众认养,拾获者有优先认养权)
(若原饲主不出面)→官方发函表明罚则
→原饲主出面a.领回 或 b.弃养(弃养後开放民众认养,拾获者有优先认养权)
(若原饲主依旧不出面)→罚款
好啦,这当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与漏洞:
1.行政流程冗长,狗若有幸从收容所出来,可能不死也去掉半条命。
2.无法管制原饲主领回後的动作,
原饲主大可领回後丢弃。
(不要怀疑,的确有人怕留下弃养记录而把狗领回,最後再行丢弃)
动检所必须在狗第二次被丢且再次送回收容所後,
动检所才会对原饲主进行裁罚。
3.这套法令是怎样都罚不了弃养人的!
正常人在听到「要罚钱」时,都会出面办理弃养或领回,
若在此时办理弃养,是不需负担任何费用的!
若饲主想领回,当年度未打狂犬病疫苗的狗狗,
饲主必须支付狂犬病疫苗的费用後才能将狗狗领回。
4.对动检所来说,唯有完全避不见面不予回应的饲主才叫「恶意弃养」,
只要他出面办理弃养手续,都不叫「恶意弃养」。
也唯有「(动检所定义下的)恶意弃养」的人,动检所才会予以裁罚。
不过在真正进行裁罚前,动检所还是会先晓以大义劝饲主出面,
我想没人会跟钱过不去,所以弃养人多半能全身而退,
出面办个手续,连钱都不用付,就能把狗轻松脱手!
(有的收容会收这段期间的饲养费,但各地收容所作法不一,也有不收的)
5.原饲主有权领回狗,即便你明明知道他不会善待狗,也可能在领回後丢弃,
你还是得让他把狗领回。
折衷方法:(此方法不见得管用,但可试试)
找到愿意帮忙的收容所义工,请义工和收容所协调,
让你与收容所签订但书,使你担任狗的暂时中途,
不过……若要使用此方法,你将失去所有跟弃养人谈判的空间,
一切只能交由收容所处理,
否则收容所或义工可能会觉得你有可能造成他们的麻烦而不愿帮忙。
此外,若原饲主届时要把狗带走,你也只能无条件同意。
(当然,你可以在原饲主把狗带走後,偕同愿意帮忙的义工或中途,
对原饲主动之以情晓以大义鞠躬哈腰,
拜托原饲主将狗狗的拥有权让出,但这是你私下的行为,
绝不能对收容所或义工造成困扰。)
以上是我这一两个月来奔走得来的资讯与心得,供捡到晶片狗的朋友作参考,
下一篇我再来谈谈我所遇到的情况与解决的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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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里说的方法我都试过了,
但最後成功的是动保协会那项!
因为动保协会的志工很有耐心的跟弃养人进行柔性劝说,
最後终於唤起(?)了弃养人仅存的良心
7F:推 WebberYang:推推!! 114.32.204.174 03/29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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