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vonne70 (跳针人又来了)
看板dog
标题[新闻] 除蚤剂网拍 卖5百罚9万
时间Thu Mar 25 08:17:28 2010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496505.shtml
除蚤剂网拍 卖5百罚9万
【联合报╱记者王文玲/台北报导】 2010.03.25 06:02 am
什麽都上网卖,小心被罚,得不偿失。
住在台北市士林区的吕小姐,今年二月在露天拍卖网路上卖出一盒猫咪用的「除蚤剂」,
两个月後被农委会开了一张九万元罚单,理由是除蚤剂属於动物用的管制药品,
未领有执照不能贩售。
吕小姐很不服气,她诉愿失败,提起行政诉讼,希望能少罚一点。
吕小姐说,她因收养流浪猫而到士林一家宠物店采买「蚤不到」的除蚤剂,
店员表示买两盒有特价,她就花一千二百元买下两盒;因为用不完,
将剩下的一盒在拍卖网站上以五百元转让给别人,没想到会违法。
她强调,是网路平台业者的疏失,没有尽告知义务及移除商品的责任;
而且她是家庭主妇,不知法律规定而误卖产品,并非以此为业,也没有因转售而获利,
罚她九万元实在太重,不符比例原则。
法院审理後认为,「动物用药品管理法」明白规定,贩售动物用药须取得许可证,
违反者可处九万元到四十五万元的罚锾;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也有函示,
对业者於网路贩售动物用药有一定的规范,吕小姐的行为已经违法。
判决指出,吕小姐不能以不知法规免除行政责任,
且吕小姐所加入的露天拍卖网站的网页,就有法令禁止限制规范项目的说明,
并明指「蚤不到」是动物处方用药,吕小姐既加入该网站从事网拍,不能推诿不知。
此外,吕小姐是初犯,农委会已衡酌她的违规情节轻微,裁处法定最低额的九万元,
还算妥适。
本案为简易案件,除非吕小姐能提出具有重要原则的法律见解,
说服最高行政法院接受她的上诉,否则全案就此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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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结果好坏都未必是好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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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5.134
1F:推 a712249:管制药品咧 乱写 114.41.226.5 03/25 08:25
2F:推 ebi:转卖也罚那麽重123.194.160.142 03/25 10:43
3F:推 ez3m:其实写的很清楚"蚤不到" 只是大家都没在看 220.132.124.7 03/25 10:56
6F:推 ckai1983:难到他没发现网拍上怎没人卖吗? XD 61.222.31.187 03/25 11:49
7F:推 skypiper:ignorance is not innocence but sin 59.113.128.250 03/25 14:29
8F:推 winddolphin:法律上是没有不知者无罪这种说法的吧 66.51.193.105 03/26 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