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esttemp (就像那天一样)
看板dog
标题Re: [心情] 养狗不养狗两种人。
时间Sun Aug 30 03:38:26 2009
※ 引述《Charlene (淡淡然)》之铭言:
: 刚才带爱犬去散步,通常她会先嘘嘘再便便,两处不一定是同样的地方。
: 在巷头嘘完之後,便嗅嗅闻闻到另一头,
: 我看她架势差不多了,遂打开手上的便便袋准备;
: 她要蹲下来的地方旁边有一大婶在移车,
: 我正想叫爱犬过来一点的时候,大婶提起她的腿往爱犬屁股上踹!
: 我立即大喊:「喂喂,你干什麽?」
: 她戴一副墨镜,假装听不到还在踢,我又高声问:「你凭什麽踢她?」
: 而爱犬被踢了,又濒临界点,只有半蹲地大便起来,
: 大婶说:「她大便呀!」
: 我手上的袋子自始至终都拿着,此时更在她面前晃一晃:
: 「我会清,看到了吗?她大便又怎样,你自己不大便的吗?」
: 大婶发神经:「那狗狗小便你不冲吗?」
: 我冷笑:「笑话!
: 你儿子小时候在路边蹲着小便、你老公在路边站着小便有拿水冲过再说,
: 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不必要求别人。」
: 我那憨厚的爱犬竟然还摇尾巴跟大婶示好,
: 大婶象腿一跺:「走开!」吓得爱犬跑过来,
: 我也懒得多讲,唤爱犬:「我们走了,不要理八婆!」
: **
: 明明看到主人在旁边还要去欺负狗,被骂回去也只是刚好!
: 不过,大家的宝贝在路上溺尿,会拿水去冲吗?
: 麻烦政府规定一下,那些在路边撒尿的,也自备水桶冲洗乾净好吗?
: 越想越气,死八婆!
: 下次你大便找人去踹你屁股一脚,就知道是啥滋味了!
动物保护法
第6条:
任何人不得恶意或无故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
第30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处新台币一万五千元以上七万五千元以下罚锾:
....三、违反第六条规定,恶意或无故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
..违反前项第一款至第三款致动物重伤或死亡,或五年内违反前项第一款至
第八款情事二次以上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无故骚扰、虐待或伤害,指没有正当理由,即对动物进行上述行为。
例如看到有饲主带领的小狗在路边排泄,不向饲主反应,而直接对小狗身体进
行攻击,即属之。
下次若不幸再发生此类事件,记得拿起手机将全程拍下来,记住,这种行为,
最重可处七万五千元罚锾,甚至严重者,可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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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6.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