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fortis (ILoveFortis)
看板dog
标题Re: [心得] 真是一样米养百种人
时间Sun May 10 16:54:18 2009
※ 引述《Furywind (天使)》之铭言:
: ※ 引述《newfortis (ILoveFortis)》之铭言:
: : 第一、你可以提出多少证据证明大部分的人受到这样情况就自己会踢狗的,距离你又知道
: : 多少才算短?你也承认喊叫"不一定"有用,但你也没完全否定喊叫的可用性,还是你觉得
: : 踢狗才是就直接解决问题唯一"不得已方法"了?
: : 第二、我就是有去查证才发现错误,我也愿意承认有要修正地方。总比有人连法条用没
: : 看,「急迫危难」这个名词还满特别的,谁才是真正误导民众的
: 可见你还是没有了解法条的定义
: 1、法律跟医学不同,医学可能需要众多的data数据来证明,但是法律并不需要,
: 得就当时的情况来判断危急的程度,这难道你不知道吗??
: 2、请看清楚我的回文,我那边写的急迫危难并非列在法条里,我只是解释你所提出的错
: 误的法律观念!!!
1.你先回答我,是不是踢狗是唯一不得已的方法?
2.如果不是列在法条,哪是各家学说的问题,我现在人在中华民国,我看到是紧急危难,
是你自己讲的急迫危难,我也没有创作名词。请问「而」这个字的涵意,是有独立来看
还是分开来看。你为何不敢讨论「出於不得已之行为」这段话?
3.请问只要跟你见解不一样的,都是错误的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5.164.32
1F:推 Furywind:我已经推过文了 可以提出不同的法律见解 但是千万不要错 05/10 16:55
2F:→ Furywind:引法条 或是扭曲法条的定义 这样就不好了喔^^ 05/10 16:55
3F:→ newfortis:我从头到尾都是看刑法上的法条 我没有修改过字 05/10 16:56
4F:→ newfortis:你为何不敢承认 你急迫危难是错误的 05/10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