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rywind (天使)
看板dog
标题Re: [心得] 真是一样米养百种人
时间Sun May 10 16:15:46 2009
※ 引述《newfortis (ILoveFortis)》之铭言:
: 刑法第二四条:「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体、自由、财产之紧急危难而出於
: 不得已之行为,不罚。但避难行为过当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所以
: 你认为踢狗是不得已的行为? 我看到是这一条,是紧急危难不是急迫危难。
: 请勿乱造名词,或请您当上立法委员,再修改这一条为急迫危难。
: 再者,後面也补充说行为过当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还有讨论的空间。
: L大并没有说出该老伯实际年龄跟状况,你为何先假设他跑不动或无法闪避?
: 如果老伯用大声斥吼狗狗,狗狗也有可能吓到,是不是也是一种方法?你难道能
: 够说这就不是方法,只有踢狗狗才是唯一可以做的。
: 从L大一文来看:「老夫妻已经从後头走了过来」,并且还可以有踢狗的行为,请
: 问这会是无法回避的状况。用社会大众的看法,这夫妻健康状况应该还不错,否
: 则也请L大在说明当时两夫妻健康状况,是夫已经被妻搀扶,所以无回避之可能性。
: 我也必须要补充一下,更正我的错误。刑法二十六条通说也认为是对於重大无知,
: 所以我要修正我的讲法。但是刑法是伤害罪并没有处罚未遂,不然大家走在路上,
: 看到物体靠近就可以主张可能因为会伤害我的法益,就主动攻击或破坏。
: 此外,我也讲了L大如果他让狗咬伤老伯,是要负相关责任。可是今天状况是没有
: 发生,我就觉就事论事的来看,而不是直接就讨论罪责,这样子会让更多人觉得
: 法律的可怕。
就原po内容所言,当老伯看到一只狗快速奔向自己,於常识判断该狗即将侵害自己,
由於距离过短,喊叫不一定有用,出於本能踢脚防卫(符合大众一般常识),也符合紧
急避难之比例原则,与老伯健康年龄无关,请你仔细看清楚法条再发言
另外你所提到的刑法第26条,主要是与未遂犯(人)有关,与动物之攻击无关,并不适
用在此案件,可以请你先研究过法条的定义後,再提出你的看法吗?? 不然怕会误导众
多的版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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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1.38.251
※ 编辑: Furywind 来自: 220.141.38.251 (05/10 16:22)
1F:→ flandre:我比较好奇的是 狗快速奔向自己=狗即将侵害自己? 你如何确 05/10 16:56
2F:→ flandre:定这是常识呢 媒体或书上好像也没这样宣导过 顶多只能说怕 05/10 16:57
3F:→ flandre:狗或被狗咬过的人有可能会这样想 就像曾在路上被神经病攻 05/10 16:58
4F:→ flandre:击的人如果之後再遇到陌生人无故靠近会本能警戒一样 再者 05/10 17:00
5F:→ flandre:这样断言似乎有点粗糙 因为如果有狗笑意盈盈的奔向我 我不 05/10 17:00
6F:→ flandre:会觉得牠想攻击我耶 虽然我也觉得原波没牵绳就是理亏了 但 05/10 17:02
7F:→ flandre:实际情况大家也不清楚 就这样扯到法条又讲得很武断有点怪 05/10 17:03
8F:→ polpoi:所以看到有人骑脚踏车朝自己而来,就该踢脚防卫 05/10 21:11
9F:→ helen0624:如果他是刻意朝着你而来的话(意图要撞你),请踢下去。 05/10 21:24
10F:→ polpoi:这就好笑了,迎面而来的脚踏车你怎麽知道它要撞你还是从旁 05/10 21:30
11F:→ polpoi:边经过?朝你冲过来的狗也不见得会咬你,就可以判断踢下去 05/10 21:31
12F:→ polpoi:没什麽意思,只是若没有加害於你,如何主张常识判断该狗 05/10 21:33
13F:→ helen0624:对脚踏车是否要撞你应该比判断狗是不是要咬你简单吧 05/10 21:33
14F:→ polpoi:即将侵害自己?另外,法官不见得会这样认为,所以我觉得讨论 05/10 21:35
15F:→ helen0624:毕竟我是人,所以对人可能比对狗了解多一点,一般来说如 05/10 21:35
16F:→ polpoi:这麽多实在有点公说公有理 05/10 21:35
17F:→ helen0624:果脚踏车已经冲到你前面两公尺还没有要停的意思,你踢他 05/10 21:35
18F:→ helen0624:其实已经是会被大家认同的阿!今天狗狗也是跑到对方身边 05/10 21:36
19F:→ helen0624:所以其实情况也是很类似吧,你当然不能说离你还有十公尺 05/10 21:36
20F:→ helen0624:就把狗打跑或者说把脚踏车弄倒,因为可能不好判断,问题 05/10 21:37
21F:→ helen0624:是都冲到你面前了,当然做出自保的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 05/10 21:37
22F:→ polpoi:不能以你对人比较了解,对狗比较不了解当做所谓"正当防卫" 05/10 21:38
23F:→ helen0624:至於法官的认定,这只能说是法庭上的问题,基本上这个问 05/10 21:38
24F:→ polpoi:的理由,毕竟正当防卫是在自己受到伤害的情况下成立,你不 05/10 21:38
25F:→ helen0624:提根本没这麽复杂吧。只是当一只狗朝你冲过来,到底该怎 05/10 21:39
26F:→ polpoi:自己判断牠即将伤害我,所以主动攻击防卫,不然我认为冲过 05/10 21:39
27F:→ helen0624:麽作才能自保?用踢的?用吼的?如果用踢的是不是可以被 05/10 21:40
28F:→ polpoi:来做问卷的工读生有伤害我的企图,踢脚正当防卫,成立吗? 05/10 21:40
29F:→ Furywind:pol大 我想你应该先彻底了解法条再来推文会比较好 05/10 21:40
30F:→ helen0624:接受?是不是符合比例原则? 05/10 21:40
31F:→ Furywind:你做的比喻 说真的很差 可能因为你没了解法条的定义吧^^" 05/10 21:40
32F:→ polpoi:是啊,我不是法律人,所以觉得你们在这里讨论法条很无聊 05/10 21:41
33F:→ helen0624:这是心证的问题阿!你要是能证明工读生冲过来要攻击你, 05/10 21:41
34F:→ polpoi:你们讨论出来结果了吗?法官会照你们希望的结果去做判决吗? 05/10 21:41
35F:→ helen0624:你踢他当然是没有问题的。这就是要证明,只是今天一个法 05/10 21:42
36F:→ polpoi:如果会,我闭嘴。如果不会,请移驾他处,还狗版清静,谢谢 05/10 21:42
37F:→ helen0624:官到底如何判决,没人可以预料阿。毕竟我不是法官,但如 05/10 21:43
38F:→ helen0624:果我是,在一个人举证说狗像他冲来,所以他踢伤狗以求自 05/10 21:44
39F:→ helen0624:保,我是有可能会认定他有紧急避难的。另外,我并没有要 05/10 21:44
40F:→ helen0624:扰乱狗版的意思阿,我只是希望不论是饲主或是其他路人间 05/10 21:45
41F:→ helen0624:可以互相的尊重,如此而已。要是真的觉得我说到法律很讨 05/10 21:45
42F:→ polpoi:正解!因为你我都不是法官,因为没有人提告,因为这里是狗版 05/10 21:46
43F:→ helen0624:厌,我也可以不再狗版提到有关的东西,毕竟造成困扰不是 05/10 21:46
44F:→ polpoi:所以可以停止了吗?谢谢! 05/10 21:46
45F:→ helen0624:的本意。要是大家都很讨厌的话,我就不会在让大家困扰了 05/10 21:46
46F:→ helen0624:嗯~很抱歉让你困扰了,对不起........ 05/10 21:48
47F:→ flandre:我觉得好歹也要有第三者可以证明狗已经出现攻击前兆 ex:边 05/10 22:47
48F:→ flandre:跑向自己边耳朵竖起露牙龈满脸凶狠又狂吠不止 之类的 才能 05/10 22:49
49F:→ flandre:叫做"以常识判定牠奔向我是要攻击我"吧 也才来防卫之说啊 05/10 22:50
50F:→ flandre:否则自己所谓的"我於常识判定blahblah" 在别人看起来或许 05/10 22:51
51F:→ flandre:根本就是没常识= = 05/10 22:52
52F:→ flandre:所以说上牵绳除了是要保护他人 也可以保护自己的狗不要被 05/10 23:02
53F:→ flandre:无知的人伤害 以为狗靠近就是要攻击所以踹下去是合理防卫 05/10 23:03
54F:→ Yvonne70:重点就是现在的"狗常识"为何? 台湾尊重生命教育不成功 05/10 23:48
55F:→ Yvonne70:根本没啥"狗常识"。 在狗板讨论"狗常识"为何立场并不公平 05/10 23:50
56F:→ Yvonne70:狗主人认为的"狗常识"对一般不了解狗的民众来说 根本就是 05/10 23:51
57F:→ Yvonne70:深入的"狗知识"...所以大家多从身边做起吧 教育身边的人 05/10 23:52
58F:→ Yvonne70:管好牵好自己的狗 是我们最容易做到的事 05/10 23:52
59F:→ flandre:还是觉得很奇怪 如果文中老伯没有任何犬知识 甚至对狗行为 05/11 01:29
60F:→ flandre:意义一无所知 他要如何跟法官举证狗具有攻击性并且是要攻 05/11 01:30
61F:→ flandre:击自己 只凭"因为牠朝我奔来"? 这也站不住脚吧 对於自己不 05/11 01:34
62F:→ flandre:清楚的动物行为 还是不要做出具伤害性的"防卫"比较好吧 05/11 01:37
63F:→ flandre:算了...总之就是牵好牵绳比较安全.... 05/11 01:38
64F:→ Yvonne70:很可能老伯的犬知识就是"飞奔而来的狗就是要攻击我" 05/11 01:41
65F:→ Yvonne70:---> 当然 这"知识"不尽正确 但没教育过 老伯哪里知道 05/11 01:42
66F:→ Yvonne70:且老伯用脚攻击的举动 确实也证明了老伯没有正确的犬知识 05/11 01:43
67F:→ Yvonne70:(因为面对狗的攻击 最好的方式不该是用脚踢狗) 05/11 01:44
68F:→ Yvonne70:(p.s. 但是连狗板大部分板友都无法认同"玛尔济斯能咬伤人 05/11 02:59
69F:→ Yvonne70:(推错篇了@@) 05/11 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