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rywind (天使)
看板dog
标题Re: [心得] 真是一样米养百种人
时间Sat May 9 02:07:57 2009
看起来大家对於这件事的严重性不是很了解
就这个案件来分析的话
倘若该老伯真的被狗给咬伤的话,事情就很麻烦了
根据刑法第284条,你已经触犯了过失伤害罪(已经有先例被判有罪)
此外,根据民法第184条你即将面临赔偿事宜;当然还有触犯其他法条
只是过失伤害罪就够你受的了
另外关於evanhsu板大於推文中引用小孩的例子完全不对
该老伯踢狗这个动作是属於紧急避难行为
根据刑法第24条:「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体、自由、财产之紧急
危难出於不得已之行,不罚。但避难行为过当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
其客观要件:
1、可能为天灾、人祸、意外或动物之侵害(指该只狗莫名其妙跑向老伯)
2、避难行为:老伯以踹狗做为避难行为
根据以上论点分析,该老伯做势踹狗的行为完全符合紧急避难的规定
另外小孩靠近你,并无侵害之存在,就算有的话,於其合宜性也应该先采
取回避;需特别注意的是,该狗跑向老伯其时间甚短,所以踹狗属於不得
已之行为;但是eva板大所举的例子却为故意之行为,所以可知其明显举
例失当。
因此我很想提醒大家一点的事,爱狗固然很好,但是你同时也要於法律上
站的住脚;以牵绳为例,虽然你不牵绳不一定违法,但是一旦出事,对方
一定会紧咬住你(因为你明显有过失行为),於赔偿事宜你也是处於劣势的!
※ 编辑: Furywind 来自: 220.141.38.251 (05/09 02:14)
1F:推 ursula:推~回避法律对自己没有好处阿 狗爸妈们头脑要清醒点~ 05/09 02:33
2F:推 hoyushen:推这篇 本来就该把牵绳牵好 05/09 02:54
3F:→ huangmingwei:有些人都无视法令,等到收到法院通知;就怨人欺负他... 05/09 02:59
※ 编辑: Furywind 来自: 220.141.38.251 (05/09 03:08)
※ 编辑: Furywind 来自: 220.141.38.251 (05/09 03:12)
4F:推 pam7889:好像动物在刑法上只算是物品 如果把你狗打死 只算毁损罪 05/09 09:12
您说的很对,可是把狗打死就比较麻烦,得视当时的情况而定,因为可能超越了紧急避难
或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得面临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还有动保法的罚锾等问题,因此应该以
吓阻或是趋赶等行为(例如踢或是大声吓阻等)较为适当
※ 编辑: Furywind 来自: 220.141.38.251 (05/09 10:04)
5F:推 ShinozakiAgi:推这篇 牵绳牵好很重要 05/09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