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cotochen (霹雳猫星球公爵)
看板dog
标题Re: [心得]开口恶犬!闭口恶犬!牠们才不是恶犬!ꬠ…
时间Fri Apr 24 13:20:31 2009
※ 引述《Furywind (天使)》之铭言:
: ※ 引述《Yvonne70 (...)》之铭言:
: : 你整篇文章还是以"人类利益"为中心考量
: : 而我的认知 除了人类利益之外 还包括"尊重生命"
: : 我们的基本上位概念不同 很难再讨论下去
: : 本篇文章回应过後 将不再回应
: : 请看清楚我的例子
: : "浪犬戒心重"是常识
: : 应该藉由教育或宣传让每个民众都理解
: : 但流浪犬攻击人通常不是随机性的(有原因可循)
: : 但不管是不是随机的
: : 政府都应该处理
: : 我原文中明明有说浪犬的问题应该好好处理 我有说不该处理吗?
: : 我不懂这跟统计学有啥关系?
: : 但我是真的有学过统计和计量没错
: : 跟本文开头一样
: : 你的前提是人类中心 只有人类该受法律保护
: : 但我的前提不光是人类中心
: : 而且事实上 如我前文所说
: : 现行法学理论发展及实务规范也根本不是你所说的人类中心
: : 不然怎麽会有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
: 由此可见你完全对於法律是一知半解,就冒然断章取意胡乱开炮
: 由动保法第一条明文就说了:动物之保护,依本法之规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别之规定者
: 适用其他法律之规定。
这句话是在补足动物保护法的不足,法规本身就不可能完善,法条只有几条
但是却要去包含到现实上有关任何不当对待动物的事实,所以要留後路来适用其他法律
来规范包罗万象的事实,跟动物保护法相关的法规或是准则办法多如牛毛。
畜牧法、特定宠物业管理办法、畜禽饲养登记管理办法 、畜禽人道屠宰准则.....等
这些里面很多都是本法未规定要用其他法律或是行政规则来补充。
跟法律是不是以人类为中心根本无关,法律的确是以人类为中心,但这跟要保护动物
不受虐待、暴力、不正行为的对待,并没有互相抵触,人不希望自己的宠物受虐待
也不想吃到非人道屠宰或是捕获(流刺网)的动物、不想用残酷动物实验下的化妆品、
(不过以上涉及经济因素,人道=高成本,我想便宜还是有人买)
到头来还是以人类为思考中心,并不互相冲突。
有需求就有供给,当台湾越来越多人把动物的痛苦当作一回事
法律就有可能更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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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7.19.126
1F:→ macotochen:版主不要m我这文啦,没啥内容耶.......=_=|| 04/24 13:26
2F:推 chinlinw:很中肯~帮推 04/24 13:26
3F:→ chinlinw:帮补充全国法规资讯网动物相关法令 04/24 13:27
5F:推 springbrook:推 最後一句话很棒~ 04/24 13:33
6F:推 seyferts:推最後一句! 04/24 13:47
7F:推 acculturator:推这篇~ 04/24 13:53
8F:推 phebes:很中肯呀~就一直有人鬼打强 04/24 14:15
9F:→ princessmake:很中肯,可是没回应一开始争执的点 04/24 14:18
10F:推 acculturator:他也不是要回应一开始争执的点 XD 04/24 14:21
11F:推 rimadyl:中肯!大推~ 04/24 14:53
12F:推 kashiwagi:台肯~我也不懂有人鬼打墙Orz 04/24 16:16
13F:推 yeyeye333:你的最後一句无敌中肯 04/24 17:12
14F:推 yatwen:如果能把动物的权利,放在立法点之前,不是用人的本位主义 04/24 17:58
15F:→ yatwen:,於生态+教育+人道上,表现出这个国家的先进 04/24 17:59
16F:推 longtaco:中肯!! 法律就是有需求才有供给 04/24 20:28
17F:推 miruku3422:中肯+1 04/26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