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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光华摊位转租 年赚百万
时间Fri May 11 00:10:17 2007
光华摊位转租 年赚百万
联合报/记者杨正敏/台北报导 2007.05.10 04:09 am
光华商场资讯大楼将完工,摊商即将进驻,又引发长期以来摊位转租转让获暴利争议。读
者投诉指出,北市现行市场摊位转让制度不合理,摊商钻法律漏洞获取暴利,以光华商场
为例,转租一年至少可以获利上百万。
市府市场处一科科长王梦龙说,现行三年一约的转让制度的确造成一些问题,市场处有意
让转租、转让制度透明化、合法化适当反应摊位的市场价值,已拟定「公有传统零售市场
管理自治条例」,建立转租转让的制度,避免少数不肖摊商藉机牟取暴利。
读者投诉指出,95年以前光华商场的租金为每个月1000元,一年才12000元,95年以後每
月约为4到5000元,但转租後每月约可收入10万,年收入120万。
光华商场自治会会长柯瑞泰说,摊位转租的问题时有所闻,这是摊商的个人行为,自治会
不便置喙。他强调,光华商场是众多摊商的努力,才有今天的价值;有些摊位,1000元转
租都不见得有人要。资讯大楼未来租金将适度反映市价,会请房地产公司监价,取平均值
以後计算。
王梦龙说,转租问题的确存在,但很难查核,稽查人员一到场发现经营者与承租人不同,
准备开罚时,顾摊子的人就会说,老板去送货,一下就回来,20、30分钟後,承租人回来
了,他是否实际经营,若没有长期盯梢,很难抓到实证。
另外根据市场处规定,三年期满後不续租,可转让给下一个承租人,且并未限制承接人的
资格。读者认为,这样的法令更让摊商有机可乘,应三年期满公开招标。
王梦龙解释,现行零售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无法公开招标。修法
後,摊商死亡时若未期满,摊位由继承人经营,但期满後由市场处收回使用权。
另外,未来自治条例中会规定,摊商如转租、分租、转让或借予他人使用时,市府得依当
时之市场条件重新计收摊位使用费。
新的资讯大楼目前正在进行外墙工程,主体已经完工,摊商也已开过多次会议,讨论内部
装潢细节。
对有人质疑新大楼启用後,原有摊商进驻後专业性的问题,柯瑞泰说,他家是从牯岭街过
来,现在在卖软体,许多光华商场的摊商都是第二、第三代开始转型,不用担心「专业」
的问题。
摊商身分 议员促总清查
【记者詹三源/台北报导】针对光华商场长期存在摊位转租、租金过低的问题,市议会多
位议员都认为明显不合理,市府应该拿出魄力清查整顿,尤其是新的资讯产业大楼即将完
工,应借此机会订定合理的摊位租金。
议员陈孋辉表示,光华商场从旧商场到现在临时摊棚,未来又将进驻新的资讯产业大楼,
但长期来转租的情形严重,市场处却对经营者的身分一直无法掌握。
她说,不止光华商场,其他许多传统市场也几乎都有相同问题,只是光华商场的转租利润
最大,市场处也明知问题存在,重点在於市府要不要拿出魄力整顿,尤其北市地价一再上
涨,光华商场未来新资讯大楼的租金,应该合理调整,否则就公开竞标。
王浩也表示,市场处应该利用新资讯大楼完工进驻的机会,针对拥有承租权的摊商身分,
进行一次总清查,并订定一套明确可行的检核制度,彻底解决外传市府图利摊商的质疑。
简余晏说,市府如要避免新的光华商场大楼,沦为第二个建成圆环,建议研考会介入列为
重点列管市场,彻底整顿光华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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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emphis:听起来真是噱翻了 05/11 01:24
2F:推 ebin: 背後一定有不知名的黑手.... 否则这麽好赚,投资客都会进场. 05/11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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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JACKY7:赚到的时当初抽到或是後来抽到的人 ╮(╯_╰)╭ 05/1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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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lumenser:这样不相信还有人敢转租 05/14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