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gigi (~爬虫板Reptile~)
看板digitalk
标题Re: [打屁] 真不合理
时间Thu Mar 9 03:35:17 2006
※ 引述《mrgigi (~爬虫板Reptile~)》之铭言:
: 遗产法据说已经在修法了,
: 希望将"限定继承"变为default。
: (当然这小孩应该用不上......)
回推文~
当然不是我说说的算 xD
http://ccms.ntu.edu.tw/~psc/pop_news9304/422-1.htm
因为家中也有些债务上的问题,
所以其实我自己很早就有注意继承的相关事情~~
顺道解释一下
关於现在遗产有三种继承方式,
1. 当然继承
你没做什麽选择的话,就是完全继承......
父母留多少欠多少照样到你身上(再扣遗产税)~~
2. 抛弃继承
两个月之内要去放弃继承的权利,
这样不管他留多少欠多少就都不干你的事了~~
3. 限定继承
要在三个月时限内去办理,
ex:留一百万却欠两百万债务,
则继承一百万後并最多偿还一百万债务为止。
还有一些重点是,
限定继承是继承多少就用继承的遗产来偿还,
而不使用到继承人(自己)的财产。
且只要一人主张限定继承,
所有继承人同样被认定为限定继承~
抛弃继承的话,
继承人中一人抛弃,
并不会影响其他继承人的权利~
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
限定继承如果後来被查到有隐匿遗产,
则会丧失限定继承的利益,也就是欠人家的就要通通还拉~
所以~
如果你一开始就知道负债比遗产多的多,
选用抛弃继承很省事~~
如果一开始很难搞清楚遗产和负债的话,
选用限定继承对继承人比较有利~~
当然後续的算帐很麻烦~
本案的小朋友就是因为大家都抛弃继承了,
而他就只好自己一个人当然继承下来了~~~
(所以真的不懂这些东西的话,还是用限定继承比较有利阿~~)
未来将会修法,不需做任何声明即为"限定继承"~
--
~Heaven Knows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1.169.201.178
※ 编辑: mrgigi 来自: 221.169.201.178 (03/09 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