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1 (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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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活动] 2009『乐活健康 青春奔FUN』街舞大赛
时间Fri Jun 19 17:42:00 2009
2009体委会『乐活健康 青春奔FUN』街舞大赛
一、目 的:为培养身心健全发展的国民,展现积极多元创新的校园风潮,鼓励学生从
事正当休闲活动,并建立终身运动的习惯。
二、指导单位:总统府
三、主办单位:行政院体育委员会
四、承办单位: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
五、协办单位:中华民国运动与休闲协会、中华民国运动街舞协会
六、参赛资格:凡中华民国国民均可组队参加。
七、比赛日期:中华民国98年7月5日上午10:00~下午4:00
八、比赛地点:总统府前广场
九、报名办法:
(一)日期:即日起至6月24日(星期三)下午6:00止。
(二)方式:
1.请亲至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104台北市中山区朱仑街20号3楼307室)报名。
2.邮寄报名:连结本会网址
http://www.rocsf.org.tw下载报名表,以正楷详填後,
於报名截止日前以挂号邮寄方式寄回本会办理报名手续。
3.E-mail报名:请至本会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後Email至信箱
[email protected]
4.传真报名:请至本会网站下载报名表,以正楷详填後传真Fax:02-27411512报名表
。
(三)报名费:参赛队伍每队500元整,
於活动当天比赛完毕後退还。
1.亲至本会报名者,於报名时缴交报名费。
2.E-mail 、邮寄及传真报名者,请於报名後,6/24前(邮戳为凭)寄出报名费(以汇票
、现金)方式。
汇票抬头: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需全衔)
邮寄现金:请於现金袋外注明参赛队名、邮寄者、联络电话。
(四)由主办单位办理团体意外保险及公共意外责任险,其它之保险需求,由参赛单位自行
投保。
十、比赛规定:因时间因素只限40队,报名额满即截止,报名以缴费完为准。
(一)每队参赛人数:3人至10人。
(二)参赛时间:比赛时间以最少3分,最多5分为限。
(三)参赛音乐:由各队自行准备,并於比赛报到时缴交大会。
(四)参赛内容:以时下流行舞蹈(Hip Hop)为主,如Breaking、Locking、Poping、
House……等热门舞蹈类型。有氧舞蹈、运动舞蹈、民俗舞蹈(土风舞)、古典舞
蹈、芭蕾舞、佛朗明哥、踢踏舞、拉丁、西班牙舞及现代舞均不在此列。
(五)出场顺序:於比赛报到时现场抽签,未报到队伍者取消参赛资格,抽签後依出场次
序,各队可在不影响其他活动进行下进行排演。
十一、评审方式:
(一)评分内容:
1.舞蹈及音乐编排:40%
2.创意:30%
3.团队默契:20%
4.造型:10%
(二)评审委员:比赛设主任裁判一名、裁判三名,由本会遴聘专业人士担任之。
(三)成绩计算:
1.主任裁判负责审理分数将四位裁判之最高及最低分数去除,中间二位平均之分数为
该队之成绩。如果中间两位裁判之分数相差10分以上,则主任裁判需开会予以协调
。
2.总平均分数计至小数点第2位(小数点第3位四舍五入)。
3.同分者采总平均分数计。
十二、罚则:
(一)违反参赛人数规定,每少一人或多一人扣总平均分数1分,依此累计扣分。
(二)违反音乐时间规定,时间不足或超过者皆扣总分5分。
十三、奖励方式:
(一)参加奖:凡参加比赛队伍,每人均可获纪念品一份。
(二)
奖励:以报名队数录取三分之一为名额,最高录取十名。
第一名:奖金2万元,奖状乙祯。
第二名:奖金1万5仟元,奖状乙祯。
第三名:奖金1万元,奖状乙祯。
第四名:奖金8仟元,奖状乙祯。
第五名:奖金7仟元,奖状乙祯。
第六名:奖金6仟元,奖状乙祯。
第七名:奖金5仟元,奖状乙祯。
第八~十名:奖金3仟元,奖状乙祯。
注:1.依税法规定凡获满4000元以上之奖金,须课15%税金,由得奖人付担。
2.各队参赛者请於当天携带身分证影本以利办理奖金领取事宜。
十四、单位报到与领队会议:
(一)於98年7月5日(星期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於总统府前广场(大会报到处),办理
报到。
(二)於同日上午9时30分召开领队会议及办理抽签手续。
(三)上午10时领队会议结束後依出场次序,各队可於大会规定之区域进行排演。
※ 编辑: A11 来自: 203.73.69.11 (06/19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