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gguesttt (...)
看板customers
标题Re: [分享] 溺爱也不是这样吧...(後续)
时间Sun Jul 20 01:26:10 2008
※ 引述《nightino (总是好困的ENO)》之铭言:
: 如果有版友也遇到同样的事
: 那麽以上几篇推文的处理方法就可以拿来参考
: 我朋友的处理方法
: 也许不是个好示范吧...(苦笑)
n大与跟n大朋友相似想法的网友们:
其实你们如果静下心来,会发现一些关键处,导致为什麽会有另一方网友会说出
「n大的朋友该告,如果不告就变成活该」的气话。
因 为:
那个小偷的妈妈当初一见到n姊的朋友,不是唰地一巴掌打了n大的朋友吗!!!!
如果没有打她一巴掌,老实说大家也没心思为这件事忿忿不平。
坏人的「奸」不是指其偷窃,而是偷窃後还忝不知耻地打人!天理何在!
n大的朋友要嘛是秉持耶稣的左右脸一起挨打的伟大精神,不然还真得是该被骂,
因为她是现代乡愿。不然古人说的姑息足以养奸这句话岂不丧失存在价值!
反正当事人愿意姑息,旁边的人喊什麽烧!!!
也许有些人很穷才偷窃,这些小偷会懊悔,也值得原谅。
但这两母女一开始嚣张的行径,值得原谅吗?还不懂?举个比较用的剧情如下:
不然换个情境:下一个15岁小男奥客弟弟,每次到店里就突袭猛捏n大的朋友胸部一次,
然後小弟弟的妈妈到店里给了n大的朋友一巴掌,骂她不要有胸部则就不会带坏小弟弟了!
过几天,家境富裕的母子俩又到店里道歉然後给大笔遮羞费,然後n大的朋友拿了遮羞费就
笑笑说算了.......
老实说:n大如果PO这种例子,其实逻辑一致喔!可是可以想见很可能许多在偷钱事件上
尊重n大朋友自主性的人,届时反而跳出来大叫「不能姑息色狼」!
可是当事人愿意放色狼一马,就算下次再被捏(甚至让其他女同事也遭到毒手)的话,再
拿遮羞费也无妨,反正有大笔钱拿真爽,旁边的人又喊什麽烧?
以上的反讽,会想的人自然想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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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55.217
※ 编辑: ggguesttt 来自: 140.112.155.217 (07/20 01:34)
1F:推 GinJiro:都过这麽久不要再挖出来回了,吵不够吗? 220.229.54.17 07/20 03:19
2F:→ shine1988:这个比喻有失洽当吧~"~122.127.217.241 07/20 03:20
3F:推 piez:算了啦~好心被雷亲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 118.160.92.194 07/22 13:34
4F:推 mayanino:的确会让人有这种感觉 59.112.41.63 07/22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