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noia (Beautiful Thinking)
看板customers
标题Re: [转录][心得] 退换货是权利的申张还是受损?
时间Fri Mar 23 13:04:27 2007
※ 引述《lalacow (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之铭言:
: 关於退货,很多人说书不能退货
: 可是前几天买博客来的书,到货通知的MAIL上写有10天监赏期耶
: 如果不满意可以退书
: 那会不会有奥客在10天内把书看完再去退书啊?
: 10天可以看完很大本的书了,丹不朗的天使与魔鬼被我三天看完...
那是要看各家书店的规定
不是都不行or都可以
博客来的应该算网路买卖
所以法律上面就有七天监赏期的规定
他们自已又规定十天
造着规定来就ok
: ※ 引述《Juana (ralf是无敌赛车手!)》之铭言:
: : 作者: zewa0214 (zewa0214) 看板: consumer
: : 标题: [心得] 退换货是权利的申张还是受损?
: : 时间: Thu Mar 22 16:32:50 2007
: : 究竟退换货是好事还是坏事?
: : 其实真的是要看你怎麽去使用他
: : 我曾经遇过这麽一家很特别的专柜
: : 只要商品有瑕疵,不管客户要退要换全部ok,就算跨店做也没问题
: : 甚至有看过为了外国的客人,特地叫快递去收退货.发票
: : 然後再把钱寄给客人,真的是非常的大手笔
: : 但是如果商品没有瑕疵,那麽就只能换等值或更高价的商品
: : 而且附带条件:不得使用过
: : 如果是无法判定是否使用过的商品,就当做已使用过
: : 也许就消费者的角度来说,会觉得很严苛
: : 不过,老板是这麽对我说的:
: : 我做生意是要做久长,不是做一时,我可以为客人花钱
: : 但是使用过的东西就已经不是我愿不愿意吸收损失的部份,而是信用的问题
: : 好比说,我这只手表卖一万八,你戴了半天不喜欢拿来退
: : 我明知道你用过也让你退
: : 那你会不会担心,你买的那只其实原本也是人家戴过的?
: : 而且还是人家戴过用过不喜欢的?
: : 今天会说使用过不能退,不是为了要刁难消费者不给退货
: : 而是为了保证每一个消费者买到的都是新品
: : 如果说想要试戴,不管你要在柜上看多久,来几次
: : 我保证我们的小姐一定不会有意见
: : 也保证我们小姐每次都会把商品再好好保养清洁恢复原样
: :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服务
: : 我们也不是说不给退货
: : 只是希望藉由这个理念,做更长久的经营
: : 这句话让我印象非常的深刻
: : 不过,这个专柜的退货率几近是事实
: : 也从来没有发生过消费纠纷
: : 所谓的服务,我觉得像是一种无形的双面刃
: : 用得好,我们称之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 : 用得不好,即使消费者权益有所损失,你也未便看得见
: : 虽然...不一定每个店家都像这个老板一样
: : 不过这段话,我想分享给大家
: : 希望大家都会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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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102.101
1F:→ lalacow:我没打算这麽做啊,只是说这可能成为奥客耍澳的管道.. 03/23 13:24
2F:→ yukikaze819:博客来是网路买卖 你爽 你不爽 都可以退... 03/23 16:37
3F:推 hilterp:网路买卖因为看不到实体的关系 所以法律订的比较严 03/23 18:41
4F:推 Eunoia:1F,不是说你啦^^ (拍谢表达不清楚) 03/25 03:09
※ 编辑: Eunoia 来自: 218.161.121.144 (03/25 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