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ilmask (奕之华)
看板customers
标题Re: 倒楣的老板 上新闻的澳客
时间Wed Sep 6 16:56:06 2006
这女的是不是澳客还有待厘清
虽然就文中叙述来看,这女硕士的确态度欠佳。
但最後店家要罚六千,就表示这女生应该站得住脚。
要说女生澳,个人不反对,但店家问题我倒觉得更大。
这篇记者转叙的文章实在有一些问题,比如说内容有说到那女生没有点要哪种粥,
但却写老板「未准备虱目鱼皮粥」材料。这很明显有些问题,如果那女生真的没点
那老板怎会说到有没有准备某方面的材料?
要判定谁对谁错,最好是有原始的文章。
以文中来看,若那女生啥都不说,那就是真正的澳客。
但若以判决结果,以及新闻的内容提到未准备材料,
更有可能是该女点了鱼皮粥,但吃到一半才知道是海鲜招牌粥
(当然,依文中来说,店家可能有再询问,而林女不理,但林女也有可能是真的
没有听到店家的再询问也说不定。)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是店家有错在先。
我并不认为吃到一半才发现错误是很离谱的事情
搞不好他挑出不想吃的,一直吃到最後,才发现他想吃的完全没有
但反过来说,若人家点了鱼皮却给了招牌粥而又不说明,这是很糟的事情。
林女说欺骗顾客,这可以算是事实。
至於林女是不是说了马上动手,踢翻桌子这点我是不知道。
但可以想见,店家的态度应该很差。
林女也有可能是因为店家的态度才动手也说不定,不过这报导中是无法判定出来就是。
我是觉得这报导从根本上就偏店家,一些细节也没写清楚。
最末还引用店家说法,却未引用林女说法,很明显就是有问题。
※ 引述《schizophrena (schizophrene)》之铭言:
: 一碗粥 一巴掌 老板罚六千
--
一个关於哈拉打屁、摄影讨论与键盘产品的讨论区(  ̄ c ̄)y▂ξ
http://www.talkdigi.net/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23.24.242
※ 编辑: evilmask 来自: 211.23.24.242 (09/06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