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BBATHTEA (百)
看板customers
标题Re: [讨论] 我这样算是澳客嘛>"<?
时间Sat Nov 20 00:28:11 2004
※ 引述《personne (杀人放火金腰带)》之铭言:
: 我以前高中下课的时候也会跟同学去麦当劳乱晃
: 因为那家麦很多人
: 到尖峰时刻常常很难有位子
: 我跟我同学是点个餐在那边吃边聊天
: 有一次居然来个广播
: 大意是现在是尖峰时刻,希望没有在用餐的人可以把位子让开
这个很正常啊,店家仅是广播柔性劝导而已,并没有真
的针对哪一桌客人赶吧?
: 还有一次是要做报告,
: 带notebook去用,快没电正要找插头,小姐就说这边不能用电脑
: 唉唉唉
: 真奇怪
基本上,不能用电脑和不提供电源是两回事,带自己的
notebook使用多数店家都不会禁止的,可是要店家提供电源
服务那就另当别论了﹔这边我不知道是服务小姐看到你用
notebook就说不能用呢,还是你去问服务小姐找插头的时候
她说不能用,假使是前者,可能要问问在速食店打工的板友
到底速食店的规定是如何,如果是後者......店家不提供这
服务很正常,电也是要费用的啊,即使不多,积少也会成多
。
商店中可能有很多资源,但是有这项资源并不等於必须
提供这项资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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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thana:我遇过拿手机插在我们店的,超欠扁 203.203.139.8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