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uie1111 (原谅)
看板csmumountain
标题Re: [申请] 玉山前五峰+南峰
时间Sun Jul 1 22:09:42 2007
审队意见:
依据山社租借器材之相关规定以及社长授与之完全审队租借器材之权力,决议否决此
次租借器材之申请,说明理由如下;领队可在修改计画後重新提出申请,我会重新审核。
玉山前五峰、南峰行程安排并无问题,只是不可否认有其ㄧ定的难度,若是此队伍能
顺利成行,仍希望领队能适时考量队员状况以作为每天行动的决定,不要勉强上山,此意
见供领队参考。
人员状况方面,新玮、小狼、家怡都参与过多次山社活动,无论是个人登山经验或是
对山社队伍情况皆有一定的了解,应皆可提供领队适时的助力。而队员昶杰、启荣,本组
认为此次行程对於此两人经验上均有质疑。在山社干部会议并未做出详细的参与活动之人
员以及活动难度量化之规定以前,本组仅能以严谨的标准去认定可参加活动人员之资格,
即以参加过本山社活动的次数及状况作为审队之根据。此举不免有些自由心证,然而在山
社并未做出详细规范之前,山难组仅能如此考量,以维护山社本身之责任与队伍之安全。
考量到昶杰曾参与过山社所举办之奇莱南华活动,攀登南华山、奇莱南峰时,体力部分并
无问题;在领队强烈的认为队员邱昶杰无论是体力上、心态上、经验上能参与本次活动,
本组认为基於队员邱昶杰亦为领队之同学,在尊重领队适度自主的空间下,如领队认为可
让昶杰参与,山难组会尊重领队的意见,唯发生任何突发状况,领队需付全责,山难组以
於此决议书作出提醒之义务。
依照目前干部会议的4点决议当中第二条第四款,山难组的职责是审核「非现任干部
租借器材之申请」,因此仅能对於申请之案件作出通过与否之决定,而非连同申请之领队
共同协调出一个可行的方案。有监於此,本组提出不通过之因素作为决议的依据,供领队
了解,并提供领队重新提出申请书之方向。
山难组组长 佑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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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8.99.111.17
1F:推 tenby:感谢山难组的回应 本队会尽快提出修改後的申请计画书 07/01 23:11
2F:推 warren11:嘿~姿云~不能和你们去爬真的好可惜.>"<..国考顺利欧!!^O^ 07/02 00:05
3F:推 tenby:我也希望国考可以顺利!>"< 谢谢你! 07/02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