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ku1228tw (古董)
看板csmumountain
标题[转录]Re: 高山症死亡 判意外理赔
时间Fri Jun 15 21:55:28 2007
※ [本文转录自 Hiking 看板]
作者: Diffen (一期一会) 看板: Hiking
标题: Re: 高山症死亡 判意外理赔
时间: Fri Jun 15 11:53:28 2007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un/15/today-so12.htm
男高山症猝死 意外险判赔
〔记者孙友廉/台北报导〕屏东县警局督察黄中元为登山好手,曾挑战北大武山、雪山等
12座属台湾百岳,却於攀登南湖大山时突发高山症不治,最高法院昨天宣判给付保险金民
事诉讼,判决二家保险公司共须给付1050万元意外保险金。
最高法院判决指出,高山症发生原因出於外在环境空气稀薄、气压下降,导致人体换氧效
率不佳所致,其次依据医界相关文章,可知高山症发生与攀登高度、上升速度、个人体能
适应状况等不确定因素有关,就算具有登山经验,未有过该病症的登山者,也无法预料、
避免,进而认定高山症属外来、突发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须理赔。
--
最高法院....^^
二审的新闻在#1463篇
--
「我们都很努力地让我们的动作看起来很优美、更流畅、控制力更强,
在我们心中有一个理想的风格,成为我们追求的目标;
光是登顶是不够的,要达到这种完美的境界才重要」。
--Francois Legrand ,1995, for mag.R&C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2.151.130
※ 编辑: Diffen 来自: 218.162.151.130 (06/15 11:54)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10.3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