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okikun (扛去就是扛去)
看板criminology
标题Fw: 请问有关侵犯智财权的做法?
时间Wed Mar 18 11:25:04 2015
在下的朋友是位喜爱摄影的正妹摄影师
既然是正妹 所以常常拍摄正妹照也属正常
但是最近在FB发现有某些社团或粉专 "引用"了她所拍摄的照片
经过正妹朋友告知後竟然还大言不残的说告不了他
请问!!!为什麽台湾会有这麽不要脸的人
而且还跑到朋友的脸书呛人
想请教的是 难道真的告不了他吗??
底下附上正妹朋友的FB及相关内容
https://www.facebook.com/imvicky0932999073/posts/1612530912301160?pnref=story
更可怕的是 竟然还跑到朋友的私人FB大骂特骂
http://ppt.cc/2c17
请问有没有谁可以告知该如何处理这类的XX跟状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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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naokikun (118.171.251.67), 03/18/2015 11:25:05
※ 编辑: naokikun (118.171.251.67), 03/18/2015 11:25:30
1F:推 wpn: 先肉搜确认侵权者身份後,A4纸写了寄给地检署就侦办了。 03/21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