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510410 (蜿蜒的,太匆忙的姓名)
看板criminology
标题[问题] 车祸的责任问题
时间Fri Nov 25 23:25:31 2011
事情是这样的,
小弟我经由陆桥上桥
但因後方车辆疾驶而过,让我被压迫在最外线道
然後我往内骑(未超过1/4的外线道)
前面有一台机车停着,我想要绕过他
大约移动到1/3~1/2的外线道
但他突然转出来
我撞到他,大约还飞了3-4公尺
自己多处擦伤不说,车子(机车)送修约20000...
我问了一下学校教官,说这样算是後车撞前车
但今天那位驾驶也承认他的疏失
想请问这样到底过失责任如何判别?
(注:今天接到一封简讯,告诉我为避免诉讼缠身
请我去解决((应该是公司,是简讯加值服务的)),
其中提到刑法284条过失伤害)
但我认为真的并非我过失
甚至今天所有有损失的都是我...我受伤、对方没事;
我车体受损、对方没事
我东西(包含表、鞋子、羽绒外套)几乎全坏、对方只坏西装裤
如果是这样我真不知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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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7.133.76
1F:→ frt1314:有没有过失要经过专业监定,他没受伤就不能告你过失伤害 11/28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