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mw1228 (1228bmw)
看板criminology
标题[请益]我想抓凶手 ...又什麽好建议
时间Sat Nov 12 14:04:28 2011
近来办公室有同事的钱包内的钱不翼而飞
加上年初 本人各丢了一只皮包跟一只表 (或许还有数不清的零钱)
一直想 或许使我自己多疑了 (掉在其他地方)
但....心情总是会不好
而我一直都有怀疑的对象
加上 上周辛苦去打工 被雨淋了一整个早上
在下班前发现携带的小背包被打开 掉了1000大洋
还远超过当日赚进的800多元 ....(我怀疑的对象有一同去打工)
真的让我不爽到极点
所以我想用守株待兔的方法
将几张小钞放在透明活页式的的file夹内 再置入抽屉
看可不可以等到小偷再次上门时蒐集他的指纹 (本身有认识警察可以辨识)
过程中 我会找个可以信赖的同事证明
我拿的是'全新'的file夹(避免事发後小偷说我诬赖)
写那麽多想请教各位版大的是
有没有更周全的方法 可以抓凶手
或更容易留下指纹的方式
先在此谢过
.......话说 辛苦赚的血汗钱还不及小偷'顺手'牵走的
真的很干....
--
午後的夏日
屋中 尽是不动的物事 然而
心底 竟藏着遨游的渴望
鸟瞰在盆地上的人来人往、佣庸碌碌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2.180.222
1F:推 loveloser:指纹没那麽好用啦= = 第一是采得不易 不见得摸过就一定 11/12 14:48
2F:→ loveloser:采得到完整指纹 第二是就算采到了也不一定比对的出来 11/12 14:48
3F:→ loveloser:要资料库内有资料 若该人没有前科 就不会留有资料 第三 11/12 14:49
4F:→ loveloser:就算比对出来是他了 也只能证明他"摸过"这个资料夹 他可 11/12 14:49
5F:→ loveloser:以辩称是顺手拿起来看看或是要收拾放到别的地方 虽然依 11/12 14:50
6F:→ loveloser:客观想法该人偷窃之可能性"极大" 但证据不容推测 因为你 11/12 14:51
7F:→ loveloser:不能排除我说的可能性 这是证据力的问题 我举个实例 11/12 14:52
8F:→ loveloser:再一台赃车机车置物箱找到一顶球帽 车主说那不是他的 那 11/12 14:53
9F:→ loveloser:就是小偷的可能性极大啦 找到人後他打死不承认是他的 只 11/12 14:53
10F:→ loveloser:说他可能有拿起来戴戴看就放回去了 最後本案罪证不足不 11/12 14:54
11F:→ loveloser:成立~ 11/12 14:54
12F:推 redufo:桌面有无电脑或笔电 开启录影模式 但萤幕关掉 离开位置测试 11/13 20:25
13F:推 nokias:指纹非万能 12/18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