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eetpotapo (金光头生活百货)
看板criminology
标题[问题] 想请问一个问题
时间Thu Jun 23 23:02:49 2011
我在监视器上看到一个客人
把我的货品130的售价标拔起来贴在另外一个商品150
拿来付钱
请问我可以告他什麽呢?
请板上的大大给我答案
感恩
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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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头生活百货--北市立农街二段299号(保一总队旁)
天天都便宜 什麽都有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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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80.176.28.60
1F:→ zbuda:刑法第三三九条附近查查看 06/24 07:16
2F:→ lakulee:问过老师相同问题,老师表示是刑法第339条诈欺得利罪。 06/25 23:01
3F:→ sweetpotapo:感恩~~~^_^ 07/01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