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rnL (能不能简单一点)
看板criminology
标题[问题] 妨害名誉
时间Sat Mar 26 11:55:45 2011
事情的状况是...
我同学一直有匿名MSN帐号加入,把辱骂的叙述打在昵称上
内容上有95%都是捏造,所以也有属实的部分~
加上很明显清楚我同学的生活情形
EX: MSN一改状态,就会被加入被骂
另外FACEBOOK、无名网志都有同样的问题
且陆陆续续到现在已经持续2年多了
因为受不了这长时间的干扰,以及因为内容跟她生活有一定的吻合度
目前连上活上都会害怕是不是被监控
最近夸张的是她FB上的好友全部都收到辱骂她的讯息
且她精神状态似乎出了些问题..有自伤的行为
所以我们就陪同她去做报警的动作
以妨害名誉控告
她有把她无名的网页以及收集很久的MSN加入画面的档案都带到警局
警方以无名网页的资料为主要
想请问的是,在目前等警方答案的阶段
我们需要做甚麽功课吗?
EX 民事上的提告 是不是要同步进行..
还有我同学自伤的状况已经过两天了
现在才去验伤 对以後的诉讼会有帮助吗?
我们都不懂法律还有一些程序
看到同学这样真的很心疼..
请各位高手多多帮忙!!
谢谢
第一次在这边PO文 如有不适 请告知 自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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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0.97.87.236
※ 编辑: cornL 来自: 120.97.87.236 (03/26 11:56)
1F:推 licht:告妨害名誉可并同求偿民事慰抚金(俗称的精神赔偿) 03/26 12:37
2F:→ licht:验伤的部分 要看你们怎麽举证自伤行为跟辱骂有因果关系 03/26 12:38
3F:→ licht:如果你同学有在精神科就诊 就诊记录或可作为佐证 03/26 12:38
4F:→ cornL:谢谢 谢谢 03/26 13:43
5F:推 licht:忘了说 提附带民事要在二审言词辩论终结前提出诉状 03/26 22:46
6F:→ cornL:所以在警察查出是谁的时候,就可以去写状纸了吗? 03/27 10:37
7F:推 licht:一般应该是刑事庭出庭的时候直接向法官提吧 03/27 13:43
8F:→ licht:一审的时候就可以提了 03/27 13:44
9F:→ licht:当然报警的时候跟警察讲一声也没有关系 03/27 13:45
10F:→ cornL:真的很谢谢你喔!!!! 03/27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