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tzucid (碎碎念的糟老头)
看板criminology
标题Re: [问题] 请问一般警局与刑事警局职能上之差异
时间Sun Jan 16 02:20:29 2011
※ 引述《haiann (第九种快乐)》之铭言:
:
: ※ 引述《aprilpi (新的喔)》之铭言:
: : (1)一般警察局与刑事警察局职能上有何不同?
: 刑事局算是警察的中央单位,除非是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重大或特殊刑案
: 一般刑案几乎是由县市警局处理。
:
: : 举例:火灾後到场勘验为人为纵火或是意外的是何种警察?
: 一般来说,不管是人为或意外的火灾,除了消防与救护人员外,
: 一旦发生了就会有警方到场了解状况(也就是派出所或分局的警察)。
先由消防局火场调查科的同仁先进行勘验,若有人为縰火之可能时,
则交由辖区警察分局侦查队侦办。
: : (3)一般警察局会有监识科、指纹室、法医室那些吗?还是会涉及这些单位者,
: : 通常均为刑事案件,交由「刑事警察局」侦办?
: 一般县市警察局会有监识科,他们所做的工作就是采集现场迹证,自然也就包括你所说
: 的指纹。而法医室通常隶属於地检署。
直辖市警察局有刑事监识中心,其他县市警察局有监识课
刑事局的刑事监识中心下辖监识科、指纹室、法医室(以後可能会改名「生物科」)
: : (4)那我们普通百姓在市区或是乡镇上看到的警察局会办刑事案件吗?
: : 或是一般警察局受理後,会由刑事组的接续?那刑事警察局是否会派员驻守於每个
: : 我们常看到的一般警察局或派出所内?
: 当然会!派出所员警自己就会办案了!只是他们基层的任务真的是太多太繁重了!
: 任务的范围就得依据刑案大小程度来区分,
: 越严重的案件当然就越需要中央单位协助支援或负责。
:
: 普通刑案主要是分局侦查队负责,重大刑案则可报告警局主动支援、甚至请求刑事局
: 协助,特殊又重大的刑案则可由警政署长指派刑事局主动侦办。
:
: 全台湾的刑事局只有一个,就在首都没别的分号、更别说驻守了。
: 所以当刑事局出去支援各警察机关时,负责管辖的警察单位就一定要尽力提供相关资讯、
: 全力配合侦查过程。
目前刑事局打有「中部打击犯罪中心」(驻派台中)
「南部打击犯罪中心」(驻派高雄)
各县市警察局下有刑事警察大队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4.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