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看板couple
标题Re: [甜蜜] 开心
时间Tue Apr 10 00:48:23 2007
※ 引述《jdfan (somewhere only we know)》之铭言:
: 今天终於见到宝贝笨笨了
另取个绰号如何?
你的宝贝可是一点也不笨喔!
否则 怎会知道要选你当他的另一半呢? ^_^
: 坐了好久的车 = =
: 看到他时好开心
: 还是一样呆呆的 不过超可爱 我超喜欢的
: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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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应冠父母双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结婚!(小孩双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妈过 两性平权)
法国在2001年通过的家庭继承法规定,夫妇可自由商议
决定子女继承父姓、母姓或同时冠上父母双姓。
德国早在1976年通过姓氏继承法,结婚夫妇生育的儿女
之姓氏原则上在结婚时就已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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