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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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贴] 婚姻故事》婚姻不是一个人的
时间Thu Mar 29 23:32:16 2007
※ [本文转录自 CATCH 看板]
作者: Aimabl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看板: CATCH
标题: [转贴] 婚姻故事》婚姻不是一个人的
时间: Thu Mar 29 23:25:58 2007
婚姻故事》婚姻不是一个人的
【联合报/flying egg(台中大肚)】 2007.03.29 03:25 am
每当家庭聚会时,堂姊和姊夫总带着他们的小女儿一起参与,姊夫的体贴真不是盖的,倒
是堂姊的表现令人咋舌。
每当小孩哭闹,堂姊马上喊着姊夫去看看,当姊夫手忙脚乱帮孩子换尿布,又或者小女儿
不想乖乖的喝奶,到处乱窜,姊夫跑进跑出地要抓住她时,却见堂姊依然舒适地坐在沙发
上,跷着脚,兴高采烈地跟姊妹们哈啦。
过年时,大家一起到堂姊家拜年,情况依旧,让长辈们不禁摇头。堂姊几乎不做家事,他
们的衣服堆在床上,甚至地上,需要时,就从那堆纠缠不清的衣服里抽出来。而三餐是由
公公和婆婆打理,如果公婆有事不能煮,姊夫便带着一家老小外食。至於堂姊做什麽去了
呢?她一下班就去参加瑜珈课程、有氧舞蹈等。
这样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他们就决定离婚,令人惊讶的是,离婚却是堂姊提出的,因为
姊夫要求她拿出一点薪水来支付一些基本开销和小孩的教育费,而堂姊却认为一个有担当
的男人不应该要求妻子分担,再加上堂姊感冒,姊夫不愿带她去看病,她认为丈夫不够体
贴,决定离婚,小孩由堂姊夫扶养,堂姊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虽然身为堂姊的家人,理应站在她这边,安慰她,告诉她下一个男人会更好,但我却选择
沉默。
【2007/03/29 联合报】@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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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应冠父母双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结婚!(小孩双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妈过 两性平权)
法国在2001年通过的家庭继承法规定,夫妇可自由商议
决定子女继承父姓、母姓或同时冠上父母双姓。
德国早在1976年通过姓氏继承法,结婚夫妇生育的儿女
之姓氏原则上在结婚时就已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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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imable:看看成人世界的爱情, 我想说: 爱情不是一个人的事喔! ^^ 03/29 23:26
2F:→ Aimable:男女都应该一起耕耘 一起出钱出力喔! 要懂得互惠喔! ^_^ 03/29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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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Aimable:看看前辈们的故事 自己要引以为监 不要再犯相同错误了! 03/29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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