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bagel (果果:))
看板consumer
标题[问题] 求救婚纱展退订
时间Tue May 22 01:37:04 2018
前几天世贸有小型的婚纱囍宴展
想说住很近可以跟闪光去多看看参考@@
没想到刚走进去
进去还雾煞煞的两个人就先被带到婚纱屠宰场
直接被亚xxx的业务讲了两个多小时
因为什麽都不太了解
讲解的业务大姐也很热心
我跟男友都是不善拒绝的人
虽然也是不想第一家就决定
但就被一直讲一直灌迷汤
可能真的累了 头昏眼花刷了卡
回来之後
看了ptt发现是评价似乎不太ok的
google星星都比婚纱店平均的星数低QQ
心里实在毛毛的
睡一觉後还是觉得决定得太仓促了
心里很後悔
爬文看了发现理论上消保法有保障
访问买卖在七天内应该是可以退款
但是我们几乎是刷全额不是订金
签的是预约单
但是有付钱了算是有契约了?
销售员完全没有跟我们提到有监赏期或几天内可以退的资讯
但预约单上面有一条“如交易取消订金恕不退还、转换或更改他用”
但依照法律应该还是适用於七天内可以全退吗
很怕无法成功><
谢谢大家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5.118.13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onsumer/M.1526924227.A.3DA.html
1F:推 sggs: 世贸展一般不算访问买卖05/22 07:35
2F:→ sggs: 上班时间询问台北市政府消保人员看看05/22 07:36
感谢
已打电话去经济部商业司询问
确实在婚纱展这个部分
归入访问买卖是比较模糊且可能无法成立
但是在於没有告知审阅考虑期
跟超收订金的部分
这是有问题的
想询问 如果预约单不算签约
这样算我还没签约对方拿钱
能何解呢 谢谢
※ 编辑: bluebagel (211.75.138.18), 05/22/2018 14:57:37
3F:推 sggs: 发存证信函+针对未告知审阅期,应该可行,定型化契约是要505/22 15:52
4F:→ sggs: 日审阅期05/22 15:52
5F:推 sggs: 预约单对方应该会凹有要约吧,吵这个容易各说各话05/22 15:53
後来顺利的退成功了 全额
我想可能我们运气也很好
遇到能体谅的店员
好好讲 虽然也是有试着挽留
但没有恶言相向强迫或是摆脸色
我们也没有用到原本准备的法律和途径
并不是婚纱公司不好
没有被服务过 也不好评价什麽
只是参考了网路上的经验分享
和网友分享的照片
而且当下真的决定得太仓促 还想多看几家
(如果真的也有人遇到 犹豫这家需要的话可以再聊聊
不过我想
至少介绍的小姐跟门市接待我们退款的小姐都还不错
本来还很担心退不掉
或是会很麻烦
还好都还算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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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整理了一些本来要引用的法源
和一些打电话准备好的资料和网路资料
之後如果有人不慎有需要可以用
消保法19条
网路购物跟访问买卖 有七天的犹豫退货期
七天内是可以要求无条件退费的
*但是访问买卖的构成是有条件的
如果是参加非相关展览(像旅展 家具展)被婚纱业者招揽的:可以成立
如果是自己走进婚纱店签约:不算
参加婚纱展:模糊地带、但很可能不算
消保法11-1条
定型化契约 应该要有审阅期5天的时间
消保法16条
如果签约里有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条款
比如全额没收之类的
当事人可以条约违反平等互惠、公平公正
主张契约不成立
另外 定型化契约中
有规定订金不可超过总价的20%
民法第511条
消费者在工作完成前,随时可以要求终止
但如造成业者亏损 消费者需依照比例赔偿
大概是这样
还是建议大家不要像我一样
没做功课 又脑波弱一时脑烧
不要冲动 多想几分钟 少带个钱包
可以少个烦恼XDD
※ 编辑: bluebagel (223.140.244.165), 05/24/2018 16:24:52
6F:推 sggs: 恭喜顺利解决 05/26 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