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sex (Bi or Die)
看板consumer
标题[问题] 请问第四台的费用,这样算被坑吗?
时间Tue Oct 10 20:45:06 2017
请问一下,
数年前我在台北市的丽冠有线电视申请A+B套餐,
结果後来丽冠推出了C套餐,
内容就等於是A+B的频道组合,
重点是比较便宜!
(A+B每月要198元,C只要150元。)
但对方没有告知我可更换此套餐,
是我近期想换方案时才发现这一点,
导致我在C推出後仍订了近三年的A+B,
想请问我这样可以合理的申请赔偿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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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zanmarouga: 给人感觉不好 可是法律应该没规定一定要提醒有比较优 10/11 00:53
2F:→ zanmarouga: 惠方案吧? 10/11 00:53
3F:→ smiling: 应该没办法吧。而且,每一次频道优惠价格、组合内容都不 10/11 11:39
4F:→ smiling: 一样的;除非,原本合约内有允许可随时变更频道套餐 (重 10/11 11:41
5F:→ smiling: 新签约),不然合约中异动内容可视为提前解约,这可能会 10/11 11:41
6F:→ smiling: 另外产生其它费用。 10/11 11:42
7F:→ Loom: 你可以不爽, 不能赔偿 10/11 13:37
8F:→ RRADA: 不能 10/13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