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saygood (猴)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 全家第二杯半价活动-逾期问题
时间Wed Jan 26 16:16:51 2011
※ 引述《depravity (喵)》之铭言:
: 你比错对象了 是要和立刻拿走的比
: 1. 我付1.5倍 却得立刻拿走 (大多数人的第二杯X元都得同时拿)
: 2. 我付1.5倍 可以分两次领
: 分两次的人 用可能丧失换取本来直接拿才有的优惠
请回到苦主原PO的问题,他在便利店遇到"预买多量给予优惠"的情况,
也已电影院为例 (同是"预买多量给予优惠")
并提出了现今这样的情况,都是往 "过期限後,补上差价的方式购买,原本
预付的现金,其价值不灭" 在推动的...
而产生疑问.
而我分析上就故意举出 "有先预付钱得优惠" 跟 "不必预付而给优惠券"
来比较,就是要刻意比出 有预付钱的这个方式 对於客人是多麽不利的.
而现今消保法就是希望买卖双方趋向互利互惠而产生,像那电影票券的规定
就是现今趋势所推动的.
我想消保官等等的在这样"先预付钱得优惠"的议题中,也是有用相似的方法
比较过,来推得"先预付钱得优惠,但过期变废纸" 这是一个很不利消费者的行为
我比完後希望对原PO在申诉时,也许有个更整体的比较范例来跟销保官商量,
也抛砖引玉一下,让大家可以想想这个方法(乙法)整体的利害关系
如果您这样比 :
: 你比错对象了 是要和立刻拿走的比
: 1. 我付1.5倍 却得立刻拿走 (大多数人的第二杯X元都得同时拿)
: 2. 我付1.5倍 可以分两次领
: 分两次的人 用可能丧失换取本来直接拿才有的优惠
这只是在这整个事件中,一个很细微的格局下,提问
" 这两个方式,店家那个赚的比较多?? 哪个让店家收入更锦上添花?? "
在这小格局的提问下中,赚比较少的那个选项,在整个大事件中也不见得是亏损
我想要比较的话,应该是以原PO提出的整个事件,相映的格局来切入比较,会有更
合理看法
: PS.我没骗P币
但又给我多骗一次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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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103.226
1F:推 depravity:是你弄错全家活动 他不需要"多量" 两杯就可以 01/26 17:38
2F:→ depravity:所以 不需要拿买很多来比 这自己个人行为和全家无关 01/26 17:38
3F:→ depravity:比较对象 只有 要同时拿和不拿 这才是店家给予的选择 01/26 17:39
4F:→ depravity:买多到用不完 多到忘是自己的问题不可规责店家 01/26 17:40
重点不在"多量"的量要多少.... 而是有"先预付现金"在店家那吧.
※ 编辑: justsaygood 来自: 140.109.103.226 (01/26 17:50)
5F:推 depravity:我的看法是 消费者自愿以期限换取延後使用 01/26 17:57
6F:→ depravity:亦即买了两样付75%的钱 然後有期限寄存这是两件事情 XD 01/26 17:57
7F:推 depravity:因为他不是卖券 所以我不认同他是类似礼券 XDDD 01/26 18:02
8F:推 depravity:无限扩张"预付现金"会产生下定确没有取货期限的结果 = = 01/26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