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llBeeWayn (喵喵叫的蜜蜂猫)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 全家礼券可以和现金一起使用吗
时间Sat Dec 25 03:40:14 2010
※ 引述《justsaygood (猴)》之铭言:
: ※ 引述《jing210232 (小废)》之铭言:
: : 我想你误会他的意思 礼券跟现金当然可以使用
: : 不过你第一个状况 不是不能用 是没法这样做
: : 我甚至可以找你30元(现金)都没问题
照理讲是不行的
当商品礼卷售出时会开发票,而礼卷最後会变成商品
平时: 物品售出(开发票) => 现金流入
礼卷: 礼卷售出(开发票) => 现金流入 => 物品换出(不开发票)
也就是说,如果客人用礼卷购物,找现金而不是余额卷
最後就会变成虽然开了出项的发票,进项的数量却不合的问题
结果就是平白多付了税却没有卖到东西
: 不知道我这样想有没有错........
: 现在礼券的使用上说要等同现金了,甚至还有小面额的余券也出来了.
: 那现在我有100元面额的礼券,我有没有权力说我要买这个75元的东西,
: 但我只要用100礼券中那50元的价值部份来付50,另外不足的25我用现金
: 付??? 我是站在可以的立场!!!
:
: 100这个总面额代表我可以运用的最高价值,且对这个100元价值我有分割使用
: 的权利.这样比较符合"礼券的使用上要等同现金"的精神.
: 而且余券这种配套也出来了,实际执行面上也不会有难碍的地方,店家就把我100
: 礼券的50元价值扣掉,找我50元余券(而礼券购买时也先给出有金额发票,所以此
: 次交易发票50部分,金额不显示. 不然帐面上公司会多出50平白的收入纪录(?)),
: 而现金25的部分,发票要显示金额来纪录有这25元收入.
:
: 总归我的想法就是礼券上的面额归面额,不代表我不能将其价值分割使用!!
: 而礼券使用方法在这情况没讲清楚的话,我记得如有争议,有个法规说是以
: 对消费者有利的方式解释.
:
: 如果礼券公司有"明定"出其价值不能像上述方式分割使用,并搭配现金的话,
: 我会希望消保官能禁止这样的规定,还给消费者礼券价值分割的自主权.
: 推 jing210232:不可能 面额100元礼券 刷的条码 就是100 不可能分割 12/25 02:19
: → jing210232:假如你真的想这样做 也是可以 但是很怪... 12/25 02:23
照理讲应该要可以,新台币有无限法偿能力,收款人无权拒绝收取
问题主要是软体方面
以全家礼卷来说,100元礼卷一刷下去就是支付100
收银机就自动跳出找25元余额卷的讯息,没有现金可以从中介入的空间
但是另一方面来说,我记得全家找余额卷时必须把余额卷一张一张刷条码纪录
如果这时候请店员刷50元的余额卷,此时收银机显示:
1. 需要支付25元
2. 错误,请重新来过
如果是1,那就可以用 25元现金+100元礼卷 = 75元商品+50元礼卷 的方式
如果是2...那就是全家帐管系统太烂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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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180.163
1F:推 sggs:"全家礼卷来说,100元礼卷一刷下去就是支付100" 12/25 10:50
2F:→ sggs:收银机系统才是重点,因此原po无法用礼券+1元去买71元的东西 12/25 10:51
3F:推 depravity:全家又没有要让人这样的理由收银当然这样设计就好 12/25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