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c7389i (焦糖拿铁)
看板consumer
标题[问题] 购买Y拍先前7-11未取货导致需要加收50元?
时间Sat Jul 10 18:13:00 2010
想请问版上各位,我在同一卖家中购买商品,
先前未前往领取7-11商品,(到货当时我人已前往北部培训上课),
现在再次想购买此家商品,已经到达卖家标示的满千免运,
结果此卖家竟在系统单上备注需要多收取50元,
以下是我是询问问答之後客服的回覆,
DERA~~2009/11/23 下午 02:11:0有发信通知水水~~Dear~已收到您11月5日出货但未去
7-11领件而造成退回的包裹~~那商品会全数依照相关弃标流程处理~下一次购物时您会需
要负担本次50元的 7-11退件处理费~若有疑问请您到专属问与答里告知小帮手唷~
3QQ~~~请您确认看看哦~~~3QQ
请问以上这样的处里方式,我真的必须实行吗?
或者这确实符合买卖双方法律程序吗?
<单纯想询问清楚,
若确定真的是我自行的问题,需要负担吸收,那我也真的认赔了!~"~>
谢谢大家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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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2.168.138
1F:推 depravity:你有事先说哪段时间不能取货吗?? 07/10 18:16
2F:→ chiaolin:你没取货 会被7-11纪录.... 07/10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