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un003 (勳)
看板consumer
标题[请问] 以前购买的礼券,但是饭店倒了该怎麽办呢??
时间Sat Jul 10 00:38:59 2010
想请问一下
在因缘际会下我拿到了一张新竹中信饭店的礼券
但是新竹中信饭店早在好几年前就关闭了
我有打电话询问过中信饭店的服务人员
也传了照片的档案给他们看过
他们回覆我说因为新竹中信饭店已经关闭了
所以这张礼券不能使用了
现在问题来了
这张礼券上面没有使用期限
上面也写说购买时已付统一发票
所以当时应该也是用现金购买的
我认为即使新竹中信倒了
应该也是可以用在其他地区的中信饭店
毕竟是同一间公司所开的
但是他们给我的回覆我不是很满意
这样子的话有办法申诉找消保官申诉看看吗??
因为不是很懂这方面法律的问题
所以想请大家给我一点意见
让我决定再来要怎麽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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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7.65.145
1F:推 hoboks:个人觉得分公司贩售的礼卷 中信总公司应该概括承受的 07/10 01:18
2F:→ hoboks:应该要类推民224法理 将分公司视为总公司手足 07/10 01:19
3F:推 hoboks:AA 线在想睡了好像写错请求权基础 应该是用表见代理才是 07/10 01:30
4F:→ hoboks:不过我确定结论没错 等我睡醒後再补理由 07/10 01:30
5F:推 hoboks:刚刚查一下法学丛刊164期 没错 用表见代理的法理总公司要负 07/10 02:01
6F:→ hoboks:责 07/10 02:02
7F:推 legist:该券上有无明示:限仅新竹中信饭店使用 不得至其余中信饭店? 07/10 03:05
8F:→ depravity:我倒觉得还要加上 有无明示卖的是该分店 还是用总公司 07/10 05:33
9F:→ depravity:的名义卖 EX钢印或章的台头有无表明是新竹中信 07/10 05:34
10F:→ depravity:若只是票券写限新竹用 用印是总公司那总公司也该负责 07/10 05:34
11F:→ hsun003:礼券上面有盖钢印,台头名称是写新竹中信贵宾礼券 07/10 11:34
12F:→ hsun003:礼券上只有写持本券可於中西餐厅抵用(厢房宴会除外) 07/10 11:35
13F:→ hsun003:经本饭店盖章始可使用 07/10 11:36
14F:→ hsun003:晚一点在把图片po上来好了 07/10 11:36
补上照片的连结
http://ppt.cc/kbYu
※ 编辑: hsun003 来自: 59.104.150.194 (07/10 13:52)
15F:推 roura:去申诉吧。 我认为可以改别家或退钱。 分公司做的事,总公司 07/10 16:28
16F:→ roura:本来就该负责。 07/10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