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laru27 (葱烧屎蛋)
看板consumer
标题[问题] 手机小瑕疵 想换
时间Thu Apr 15 21:25:05 2010
我星期一 也就是4月12
买了一只手机
在长x通讯行买的
前天我拿到手机时
发现他侧边的相机快捷键按了没反应
而且手机上有别人使用过的纪录(蓝芽和gprs传输)
我问他怎麽会有这些
他说 这手机是从别间店调的
那可能是给客人试用留下来的
(我就是因为这样才不当天拿阿)
於是我今天拿去跟他说我想退
他说 不能退喔
只能换同款的给你
那我就继续跟他ㄠ
我说
那我换别只新的可以吗?
她也说不能
(他们又没损失)
她去换 也是换新的阿
还是可以买上去卖阿
後来她搬出公司法
说这是公司的规定
我还是继续炉
最後他就说 不然我帮你跟公司争取看看!
我想问的是
这样我可以用
民法354条
物之出卖人对於买受人,应担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条之规定
危险移转於买受人时无灭失或减少其价值之瑕疵,
亦无灭失或减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约预定效用之瑕疵 。
但减少之程度,无关重要者,不得视为瑕疵。
出卖人并应担保其物於危险移转时,具有其所保证之品质。
民法359条
买卖因物有瑕疵,而出卖人依前五条之规定,
应负担保之责者,买受人得解除其契约或请求减少其价金 。
但依情形,解除契约显失公平者,买受人仅得请求减少价金。
去投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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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9.203.177
1F:→ roura:直接投诉就好了,找法条的事就交给别人去伤脑筋吧 04/15 21:29
2F:→ roura:不过店家都说要换货了,请问你的诉求究竟是什麽? 04/15 21:30
3F:→ jing210232:+1 店家愿意换同款新的给你 你还想要怎样? 04/18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