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myname (落叶)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讨论] 杏仁粉里有铁丝....
时间Wed Mar 31 08:31:01 2010
※ 引述《clark999 (最近手头真紧...XD~)》之铭言:
: 前几天老妈去菜市场买人家摆摊的杏仁粉...
: 以下是帮我妈申诉的内容,看有无不妥?
: 本人XXX(以下称甲方)於2010年03月20日XX食品行之业务XXX(以下称乙方,其名
: 片为附件一),在XX第二市场购买乙方现在摆摊所贩卖的商品之一:杏仁粉(如附件二),
: 其商品乃乙方现场研磨制成并封装。3月23号晚上甲方直接开封混合奶粉冲泡食用,因甲
: 方视力不佳而冲泡地点灯光并不明亮,故尚未察觉乙方之商品杏仁粉有异物在里面,在食
: 用过程,发现有异常刺痛感卡住喉咙,几经折腾後,才发现是一根"铁丝"卡住喉咙,当下
: 立即检查其商品是否还有其他铁丝存在,结果发现里头也有数根铁丝(如附件三),事後致
: 电名片上业务乙方,对方第一次推拖是公司当初制成杏仁(未研磨前)可能是机器制作过程
: 中有瑕疵。3月27号本想再去乙方摆摊之现场,询问如何解决,未料当天乙方并未营业。3
: 月29号再致电给乙方,这次又改口说是自己研磨的机器铁制滤网有问题,愿意以退货方式
: 处理。在此甲方认为并不是退不退货的问题,而是乙方说词反覆,有规避责任之嫌,然而
: 当初食用後,也不知吃下几根异物铁丝,虽然当下并无感觉不适,但已造成甲方精神上的
: 恐慌,并无法保证,日後不会因异物而产生病变。今日(3月30号)下午甲方有致电1950消
: 费者服务中心告知其情形并询问其解决之道。接听之人员建议上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网
: 站迳行申诉(通话後有留下甲方基本资料),以留存证。望贵会向乙方表达甲方已决定采取
: 申诉行动,如此粗心地贩卖消费者食用的产品,严重影响消费者身心健康,已违反消费者
: 保护法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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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大盖的内容,我妈也不想打官司,只想给对方一个警告~
: 基本上我对那些法律程序也不太懂,还有什麽需要注意的吗?
: 先感谢各位的答覆了︿( ̄︶ ̄)︿
: 因为去年DELL事件,也跟乡民凑热闹申诉去了..
: 虽然有寄通知函不过还是没下文= =
: 所以这次算比较有经验了orz....
其实只要把申诉内容写清楚
还有双方的地址写对就好了
收到申诉表後就会发文给业者
给他们15天的时间处理
到时候如果不满意处理的结果
再申请调解
调解也只不过只请双方到现场
请消保官进行协商而已
真的调解不成立的话
才会走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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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1.11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