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bluda (Johan)
看板consumer
标题[问题] 七日退货条款 之 起算日问题
时间Sun Mar 28 15:40:37 2010
(访问买卖)
发票打 3/26; 星期五寄出
跟宅急便约 3/27 (睡过头)
所以变成3/28收到货, 但有瑕疵想要用"七日无条件"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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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从3/28开始算吗?
(从法律条文是从3/28开始 但是我怎麽举证?
宅急便没给我收据QQ)
七日是工作天 还是日历天?
这个也没有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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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3.195.184
1F:推 roura:建议你明天就通知解约,避开举证的问题。 03/28 15:56
2F:→ roura:七天是指日历天,如果是工作天会特别注明为"营业日"。 03/28 15:57
3F:→ ChrisBear:3/29零时起开始起算七日犹豫期 民法120条 始日不算 03/28 16:20
4F:→ ChrisBear:七天是法定不变期日 以日历天计算 03/28 16:21
5F:→ ChrisBear:无条件解约只有二种方式 书面解约或退回商品 03/28 16:21
6F:→ obluda:感谢 请问书面解约是只要存证信函到就可以了,对吧? 03/28 17:06
7F:→ obluda:然後请他们来取件? 03/28 17:06
8F:→ obluda:了解 运费是属於买方需要支付...感谢 03/28 21:45
9F:→ ChrisBear:存证信函就好 七日内解约无庸负担费用及附理由 03/28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