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cky73727 (桑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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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学承电脑
时间Wed Mar 17 13:12:01 2010
各位大大好:
在板上看到很多学承电脑的案例,也恨自己没有早点认识这个版,
现在自己也有相同退费问题,情况是这样的:(真的很长,烦请各位协助)
我96年8月在台南报名学承电脑终身学习课程(这时还在就学中),
期间去上了课保证不超过10堂,後因毕业报告加上毕业後找工作等情事(个人因素),
所以荒废将近两年没去上课,课程总费用为79200元,也缴了照片还说有赠品(也没领),
但因当时是学生,故承办老师帮我分成两间银行贷款,
其中一个是6万分24期(这我已缴完),当时另一间贷款迟迟无法通过,
有提到我个人因素无法去上课,当然我也关心我自己的课程,
在96年报名後某天(真的忘记哪天)有打电话到台南学承,并通知有改手机电话,
询问学生证及贷款问题,当时柜台接的人也有留下我的名字跟联络电话,
说会请该承办老师回我电话,但我一直都没有接到电话,
後来我在96年12月收到第一封课表的mail,我又以mail直接回覆该承办老师,
告知我有去电,且再次附上我更改後的手机号码,再次请她回电,
也没有接到电话,就无下文,此时我的学生证、赠品、教材都没有领取!(一直至今),
在98年中因工作稳定了所以主动拨电话给台南学承,
回电的陈老师告知当时承办老师已离职,我也详细告诉她我的情况,
陈老师说会再寄一份贷款申请书,并请我再mail照片,
我也告诉她我当时就有给照片了,她说她那边没有资料,会再帮我重用,
那我也就再寄了一次,只是後来想想,决定要退费,所以没有寄另一个贷款申请书回去,
就mail连络陈老师,她回信叫我留下联络电话及大名,会请相关人员回电,
就一直没有下文,隔了约两个星期,我又自己打电话去台南学承,
後来有一位曹老师回我电话,对话如下:
曹:tacky73727,你想退费喔,那我先告知你权益喔,依据台南市政府补习班条例
上课10堂内可退一半,超过10堂不能退。
我:这个我有先上网查过了,我保证我上可没有超过10堂。
曹:可是我在电脑记录里看到,,你在凤山、台南、逢甲、台北都有上过课耶,有超过
10堂耶。
我:小姐,你有没有看错资料呢?
曹:没有阿,你的身份证不是T...嘛?我用你的身份证查的啊。
我:(此时我火大了,因为她一开始讲话方式就让我很不舒服,又捏造)
小姐,你们电话有录音嘛?
曹:有啊,我们电话都有录音。
我:好,我记得你们要进去教室上课要签到,我保证我除了在台南上过几堂课之外,
其他地方我没上过,更何况我没有领到学生证,要怎麽在其他地方上课?
曹:那我们可以去调当初的档案,不过可能需要两个星期。
我:很好,你就去调,我倒要看看是谁签名的,而且你不是说电脑有纪录,
难道你们电脑纪录都会造假,都不能信就对了。
曹:tacky73727,我们会去调,如果你坚持只有在台南上过课,那我们就调你在台南上课
的纪录,如果没有超过10堂,就可退一半费用。
我:那你刚刚说我在那些地方上课的事呢?(真的很不爽,明明就捏造),我在台南读书,
之後回屏东,我现在在台北工作没错,但我绝对没有在台南以外的地方上课,
因为我没有学生证。而且从我报名到现在,都是我主动联络你们,我绝得服务不好,
所以我想退费。
曹:那没关系,如果你坚持只有在台南上课,我们就以台南纪录为准。但你要给我时间,
我再回你电话,通知你来看纪录,你对我生气也没用啊,我也想要帮你解决啊,
但我也是人,也有休息时间嘛,所以通知你之後你要来之前要先通知我们,
我才可以在补习班等你。
後续我如何回答就不再多说,就让她去查,重点是以上对话真的让我很生气,
她讲话真的很酸,又捏造,我也知道先大声就输了,但就是忍不住,
结果过了两个星期,又没电话,我又再打电话过去,
曹老师回电就说了,我查过你的上课纪录,没超过10堂,所以可以退一半3万,
我就跟她说我想一下再回她电话,她就说我也可以找人转让,
我心想,我才不想再毒害下一个人,我还是说我再考虑,
後来我打给曹老师,告知我觉得学承没有尽到通知学生领取学生证、教材、赠品的义务,
尤其我费用都缴超过一半了,我觉得只有退一半不合理,但我上过课的我愿意付,
曹老师说会请当时承办老师回我电话,承办老师回我电话口气也很不客气,
说:我都有mail课表给你,也有mail通知你领学生证,我这边有纪录,可以mial给你看。
我自己回去查了一下,我课表是断断续续收到的,从报名到现在不超过10封,
里面没有通知我领学生证的,这我也不想计较,yahoo会漏信也不是一两天,
我就直接跟承办老师说,那你离职没有人员交接嘛?
为何我联络学成他们说没有我的学生证呢?
我又再寄了一次照片。她们说要帮我重办。
那我的另外一个贷款呢?
承办老师说:因为你後来都没有来,所以我帮你停掉,没有送。
後面也不再赘述,我就说我重点是我现在要退费,她就说会再请曹老师跟我联络,
结果到今天也没有联络!我又打过去,说曹老师今天休假,会再请她跟我联络。
我看到版上很多人建议先寄存证信函,先线上申诉,
但我希望了解退费多一点的胜算,刚刚先打了1950,
结果1950回覆如下:
补习班为营利机构,依教育局规定立案开班授课,也依照法条规定收费,并非像学校,
所以不能要求补习班向学校一样主动监督学生上课情况、领取物品情况,
而我因为个人因素没有去上课,是我自己先放弃自身权益,依他个人对法条了解之浅见,
我的退费应该就是依照规定的3万,若我坚持自己是对的,就线上申诉,
请消保官帮我跟业者这边开协调会。若协调不成就上法院,最少5万起跳。
请问各位大大,1950这样的回覆是真的嘛?
这表示我就该这样妥协收下3万吗?
我个人认为,就因为补习班是营利机构,所以更应该重视消费者权益不是嘛?
更何况我已尽到我消费者之义务,通知资料更改、主动连络、准时缴费...
难道消费者就没有个人因素、忙的权利?
况且通知领取学生证、教材等等,这不是基本应该要做到的嘛?
更何况我不是没有主动连络,一直以来都是我主动连络,
他们现在就主张她们有Mail通知,但我真的没收到,
难道她们没有我的联络电话?(我改电话有通知)
另外,我当时另外一个贷款没过,承办老师没有经过我本人同意,便擅自停办,
也没通知我,若日後我真的领取学生证上课,难道不会影响我的上课权益?
只有在98年约8月,有一个男生自称是学成电脑人员来电,
简单问说我好像很少去上课,我又再重述一次我的情况,
他说他会查询後回我,也是不了了之!!
也是我後来主动联络至今,我今天又拨电话给曹老师,
想先看她如何回覆,若他坚持,我是不是就该线上申诉开协调会了呢?
还请各位大大提供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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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41.184
1F:推 hoboks:上法院五万起跳啥意思啊?又不一定要请律师 03/17 13:21
2F:→ roura:简单的说,对方只愿意退你一半,如果你不能接受,先找消保官 03/17 14:16
3F:→ roura:若对消保官协调结果不能接受,那就跑法院,看法官怎麽判。 03/17 14:18
4F:→ roura:上法院一定要付的是诉讼费用~~~ 03/17 14:19
5F:→ roura:1950讲的是律师费,不过上法院不一定要找律师,自己打也可以 03/17 14:20
6F:→ roura:这中间的利弊取舍要你自己衡量。 03/17 14:20
7F:→ hunder:小额诉讼就好了~~通常因为个人因素或者你忙很难当做理由= = 03/17 15:48
8F:→ tacky73727:我知道个人忙很难构成原因,但我主张的是补习班确实 03/18 15:09
9F:→ tacky73727:没没有尽到通知与告知之义务,这样胜算不大吗? 03/18 15:10
10F:推 parfait1985:做为借镜! 09/07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