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swerme (出租--近东吴城中西门町)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转录]ZDnet:网路时代厂商是最大受害者!
时间Fri Jul 3 10:10:08 2009
ZDnet
新加坡商哥伦比亚互动媒体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公司地址】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二段102号6楼之1(100)
【 电 话 】
02-33653000 转编辑本人 3503 (本公司只有总编辑 没编辑部分机)
: 更厉害的是,现在在社交网路工具的流行下,这麽好康的「标错价」先是透过论坛、再经
: 由Twitter或Plurk这类微型部落格的推波助澜、呼朋引伴,短短历经半夜到凌晨的8小时
: ,就涌入2万6千多客户,累积4万3千多笔定单,订购将近14万台平面显示器(依据行政院
: 消保会的数据)。《苹果日报》更报导消费金额高达4.6亿元。这是过去标错价事件所不
: 可能发生的惊人数字。
: 消保会不应蹚浑水
这是啥麽媒体?! 人民纳税供养的机关 本就该为人民服务
还有呼吁政府不应介入的评论?!?
: 消保会的功能是保护「弱势」消费者,但这次的消费者并非个别零星的下单,而是在网路
: 快速传播下、网友明知有可能是网路系统出错的情况下,还是照样去消费戴尔的「错误」
: ,然後静待後续看这家公司怎麽处理。
: 换言之,这次的消费者并非完全零星的「弱势个体」,反而是一个超级强大的「消费组织
: 」,透过网路社群的集结,其凝聚的规模实力甚至可说超越了厂商本身。如此情况下,消
: 保会所想保护的对象怎麽看都不像是一个备受大公司「欺负」的弱小散户。政院的作法似
: 乎有助长未来消费者集体去剥削厂商失误之嫌。
消费者就天生该当散户 天生不该互相报好康 天生该当冤大头吗?
企业犯错的时候就说消费者联合起来欺负厂商?!
不是只有消费者会用网路 同一时间企业厂商也老在在网路世界大做生意了
利用网路大省行销成本业绩营业额也不知翻了几倍
今天出了消费纠纷 就开始怪罪网路让消费者结合成"消费组织"
让企业马上变身网路的弱势?!
: 我们可看看相同的例子在国外,2002年11月,美国Amazon也发生类似情况,当时这家全球
: 第一名的网路商城把一支价格200美元(约新台币6500元)的Handspring Treo 300个人数
: 位助理手机误标成零元。在网友疯狂下标的情况下,也累积了数千张定单。Amazon後来发
: 信给这些买主,摆明标错价无法出货。
: 最大受害者是厂商
企业大加利用网路的迅速与便利 享受到网路带来的巨大商业利益之後
现在更要求企业在网购上面犯错时是最大的受害者?? 应该免责?!
往後网购何需诚信可言?! 凡厂商想藉标错价方式行销新产品
不都可以发折价券方式来大做生意?! 网购标价意义何在!?
: 隔年2003年1月,Amazon英国网站再次发生类似案例。当时该英国网站把售价449美元的
: iPaq H1910 Pocket PC掌上电脑误标成不到12美元(价差将近新台币1万5000元)。标错
: 的当天早上,该产品就冲上了排名第一的热销商品。Amazon英国网站後来整个下线,两个
: 小时後才又恢复上线。但该公司同样向客户声明该产品价格是错误标示,依照公司政策无
: 法出货。两件事情都没有引发大规模消费者抗议,也未听闻有公开的赔偿。
: 时空历经6、7年後,如今上网人口更多,网路传播速度更快,网友抢便宜心态本不可免,
: 也很正常,戴尔龟缩了一周也终於拿出了一点赔偿聊表诚意,相较於国外发生的案例,此
: 次消费者可说大获全胜。但消保机构若还是以传统视野来认定抢购标错价产品的消费者依
: 然处於「弱势」,那极可能是误判情势,因为这类失误事件的最大受害者,通常不是消费
: 者,而是厂商。
: 作者为美商ZDNet科技网站总编辑
这家编辑到底拿人多少钱财?! 说话颠三倒四 是非黑白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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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50.225.122
1F:推 eshinny:还好我都不看这间的杂志的,不知道收呆额多少好处 07/03 10:11
2F:→ Answerme:我是希望有人从消保法来看这篇奇文 XD 我是门外汉 07/03 10:12
3F:→ JACK987:从消保法来看......这便文章没啥错.. 07/03 10:13
4F:→ blueicewing:美商ZDNet科技网站总编辑 不具名 07/03 10:16
5F:→ Answerme:消费暴民 霸凌戴尔(美商ZDNet科技网站总编辑陈奭璁) 07/03 10:17
6F:→ Answerme:各位已经沦为"消费暴民" 07/03 10:17
7F:推 superGA:美商ZDNet科技网站总编辑 陈奭璁 07/03 10:18
※ 编辑: Answerme 来自: 60.250.225.122 (07/03 10:24)
8F:→ eggeggice:美商ZDNet科技网站总编辑 陈奭(ㄕ、)璁 07/03 10:30
※ 编辑: Answerme 来自: 60.250.225.122 (07/03 10:34)
※ Answerme:转录至看板 Gossiping 07/03 10:39
9F:→ Mikli:消保法来看没啥错?? 07/03 12:07
10F:→ Mikli:即便消费者结合仍旧是弱势之一方,一者资讯不对等,二者武器 07/03 12:08
11F:→ Mikli:也不平等,这总编辑实在太夸张。 07/03 12:08
12F:推 kider1982:像总编辑这样论点 那大家都要去网路开店来标错价了 = =" 07/03 12:56
13F:→ davidlhs:经济学上来讲, 订价的是厂商, 消费者接受or NOT 07/03 20:48
14F:→ davidlhs:这并不是 "买方市场" 吧? 07/03 20:49
15F:→ davidlhs:even 厂商是price taker, 也顶多是由供需来决定 07/03 20:50
16F:→ davidlhs:消费者强势在哪? 没买到被直接取消单, 这部份谁强势? 07/03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