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hew (eshew)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请益] 发现戴尔公司订单声明的重大陷井
时间Wed Jul 1 22:19:37 2009
※ 引述《liaing (汪汪禹)》之铭言:
: ※ 引述《eshew (eshew)》之铭言:
: : 情况1不可能,想都别想,免来这招
: : 不管是主张契约有没有成立,两个论点都不会出现你说的结论
: : 1.主张契约成立的,契约在你寄出订购单後就已经成立,
: : 单方意图更改内容,要你的同意;就好像你跟人家租房子,租约说电费3元
: : 房东太太2天後跟你说涨1元,你拒绝就成了
: : 反之亦然,你发出订购单後代尔降价,这时候换你要哭着求戴尔让你
: : 杀1000元
: : 2.主张广告为引诱,订购单才是要约所以契约不成立的,
: : 民160将要约扩张、限制或为其他变更而承诺者,视为拒绝原要约而为新要约。
: : 戴尔跟你说将你的价单扩张一千元,这个是新要约,你别答应就行了~
: : 反之,你的报价单是10000,之後代尔降1000,此时如同你说的,代尔会抢着说"YES"
: 不过大大没抓到我的重点@@
: 我想说的是戴尔对订单的审核权呀~~~~订单下了,也要求要付款,才决定要不要出货
: 结果现在DELL不出货,还是说正在审核要不要出货?
审核权的意思,是指她能够在你递交订购单後决定要不要缔约,这是以"契约不成立"为前提
所以你所说的审核权,就是你跟她的买卖契约中所谓的"代尔可以决定接不接受订单"
我是认为消费者递交订单後契约即行成立,所以戴尔没有审核权,所以契约里所谓的
"接受订单"是指"客观上订购单有没有到达代尔手里",也就是民95条非对话意思表示的
重申,所以这条没有契约的创设效力,买主的订购单是一种"承诺",把订购单寄到
戴尔信箱後契约就生效了(我很难相信代尔晚上没有值班员),没有所谓审核权的问题,
顶多代尔装傻跟你说他没收到~
所以啦,契约有成立对消费者比较有利~
: 如果真的就如同说DELL有审核权,有权要不要出货的话,那消保会的公告?
: 那如果这样的话DELL 在订单上所说的审核权有的话,他何必跳出来说,他标错价了?
: 直接就审核不出货取消单就好了呀,不过届时就要讨论订单是否有效成立不是吗?
: 所以我就是在主张订单上的审核权是否有效?若是有效的话就直接通杀了,现在吵的
: 通通没了,如果无效的话,是不是就订单是否成立? 假如成立的话,那戴尔就按单出货
: 就对了呀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1F:推 Galileolei:所以其实Dell自动回「订单受认信」就是契约成立了吧? 07/01 22:21
2F:→ eshew:确认信是指戴尔"收到你的承诺缔约了" 07/01 22:23
3F:→ eshew:真正契约成立时点是你寄发单子的时候,也就是26号晚上 07/01 22:23
补充,非对话意思表示采到达主义,但你寄订购单适用E-MAIL的
,理论上2秒之後她就收到了~所以我说"你寄发单子时"契约就成立
,确认信只有证据效果
4F:推 Galileolei:了解了 谢谢:) 07/01 22:24
5F:→ liaing:假如像这样订单成立的话~~那照单出货就好了@@大户就法官定 07/01 22:29
6F:→ eshew:ˊ ˋ 她如果有撤销权会很麻烦~ 07/01 22:33
※ 编辑: eshew 来自: 140.112.7.59 (07/01 22:37)
7F:推 liaing:不是@@ 我是指恶意的部份~~法官去认定谁是恶意 07/01 22:44
8F:→ eshew:恶意不接受你的订单,他要赔你电汇手续费 07/01 22:45
9F:→ eshew:大户恶意,可能会有88条撤销权的问题 07/01 22:47
10F:→ eshew:大户明知或可得而知误标,戴尔可能会被认定没有88条第一项的 07/01 22:49
11F:→ eshew:过失 07/01 22:49
12F:推 liaing:拿出足以证明自己需求量(使用5台,备1台)共6台,可请出货? 07/01 22:54
13F:→ eshew:小户也是会有88条的问题ˊ ˋ 但风险没有大户那麽夸张 07/01 22:59
14F:→ eshew:但这些都是对法官心证的猜测,没有标准 07/01 23:00
15F:→ eshew:但不管大小户,只要被证明明知或可得而知,都有诚信原则的问题 07/01 23:02
16F:推 liaing:是购买时的心态对吧!(是填完数量後,点滑鼠时脑子想事吧) 07/01 23:03
17F:→ eshew:诚信原则是帝王条款,用到这个通常是戴尔诉讼快输的时候 07/01 23:05
引之前我PO过的理由给你
→ eshew:你指的是500台那个吧XD我猜那个会输 06/28 01:37
我认为会输的原因,在於准据法约款.
一般消费者买1台2台很明显是自用,对一个没有新加坡法律背景的市民而言
戴尔约定这个条款很容易被判定显失公平(尤其这个约款又是附合条款XD)
相反的,很难想像一个消费者会一个人使用500台,所以一开始分配举证责任的时候
法院会先入为主地认为这是营业行为,从而课与OMG老板相当大的举证责任
再过来,若OMG老板举证不出是消费行为的话,那麽法院会认为不适用消保法
,所以评价准据法约款的时候会认定这是"企业"对"企业"的对等实力关系
,准据法约款可能被认定有效,那OMG老板就糗了,天知道新加坡法院会不
会认为这是要约XD
18F:→ liaing:不过那反之,折扣价那麽久才更正,很难让人不相信是大特价 07/01 23:06
19F:→ eshew:当然500台自用也是有可能的ˊ ˋXD另,大户也有可能不知标错 07/01 23:09
20F:→ eshew:另外,你会砸大钱买这麽多台,很难相信你事先没蒐集购买资讯 07/01 23:12
21F:→ eshew:所以依常理可能说你明知误标,所以戴尔没有88条的过失 07/01 23:13
22F:→ eshew:所以我说大户风险比小户多XD 07/01 23:13
简单的说,假设买主在可得而知误标时,不论大小户,法院都有可能针对88条把卖家的
注意义务调低;这当然也会有买主诚信原则(民148)的问题,但通常被告不会那麽笼统的
在诉讼上主张一句"诚信原则"就结束了,因为148条太抽象,在这里诚信原则可以跟
88条作一个搭配. 来自: 140.112.7.59 (07/01 23:22)
23F:推 xvid:买上百台几十台的就不用在瞎掰了 再见~再见~ 07/01 23:19
※ 编辑: eshew 来自: 140.112.7.59 (07/01 23:25)
24F:→ eshew:一般小户可以说自己经济能力没大户那麽强大,所以资讯蒐集能 07/01 23:26
25F:→ eshew:力也较弱,所以不知误标 07/01 23:26
26F:→ bbbing:一般消费者资讯量跟业者是不对等的,所以消保法要补足这差距 07/01 23:27
27F:→ eshew:但谁会知道其中有个小户是好野人~XD 07/01 23:27
28F:→ spaceranger:好野人只有当老板的时候脑残~平常可是精明的勒! 07/01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