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lsol (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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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告dell,法律上要过哪些关?
时间Sun Jun 28 16:59:15 2009
非专业,整理版友的讯息
不保证正确
1.管辖地是否台湾?网站有说请给新加坡管,不知是否有效?
是台湾的话进入步骤2
不是的话请去新加坡玩
2.定型化契约的错误免责声明是否无效?
开个好几月庭,来攻破护城河.城墙
成功化恭喜你打破城墙进入巷内战.步骤3
3.公司用民法154条.民法81条或其他不明条防守
民法第八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意思表示之内容有错误,或表意人若知其事
情即不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将其意思表示撤销之。但以其错误或不知事情,
非由表意人自己之过失者为限。」
民法154条规定「货物如标定卖价陈列者」视为要约。但若出卖人仅系「价目表之寄送」
,则不视为要约,货物价目表之寄送,主要目的在诱使他人向自己提出要约,故性质似应
属「要约引诱」。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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